08,052,879.94
5.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112,560.94
合计 112,560.94
(十六)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报告期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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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收益以正数列示,损失以负数列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839,8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 -
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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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期发生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2,396.49
小计 4,777,403.5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716,595.88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
合计 4,060,807.63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 稀释每
(%) 收益 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67 0.91 0.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39 0.83 0.83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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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0)011989 号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四、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晟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志晟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志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六、 其他信息
志晟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志晟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志晟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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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志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志晟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志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志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志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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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事项。
(六)就志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杨红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