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2021年10月12日查看PDF原文
营业成本与期间费用进行了重分类调整。

  (1)公司 2017 年 6 月与廊坊银行签订了 “智慧人社(互联网+)”平台服务合同,其中
培训部分合同金额为 833 万,公司以前年度将专职培训人员薪酬等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本次根据成本与费用的定义,予以重分类调整,各年度具体重分类金额如下:

                                                            2019年调整金额(正
            2017 年调整金额(正数为  2018 年调整金额(正数为

  项目                                                      数为调增,负数为调
              调增,负数为调减)      调增,负数为调减)

                                                                    减)

销售费用                -508,058.23            -1,607,518.79        -273,042.73
管理费用                  -13,488.40              -542,496.85

营业成本                  521,546.63            2,150,015.64          273,042.73

  (2)公司将负责具体业务的项目管理及实施人员薪酬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中核算,本次参照可比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按照成本与费用的定义,予以重分类调整,各年度具体重分类金额如下:

  项目    2017 年调整金额  2018 年调整金  2019 年调整金额  2020 年 1-6 月调整
          (正数为调增,负  额(正数为调增, (正数为调增,负  金额(正数为调增,
              数为调减)    负数为调减)    数为调减)      负数为调减)

销售费用        -719,995.35      -683,568.61      -1,879,017.40      -1,054,450.33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

  项目    2017 年调整金额  2018 年调整金  2019 年调整金额  2020 年 1-6 月调整
          (正数为调增,负  额(正数为调增, (正数为调增,负  金额(正数为调增,
              数为调减)    负数为调减)    数为调减)      负数为调减)

管理费用                                                            -226,709.11
营业成本          719,995.35      683,568.61      1,879,017.40      1,281,159.44

  (3)公司将位于廊坊市广阳区万达广场的部分房产出租给齐天大圣电子商务(廊坊)有限公司,根据成本与费用的定义,将其对应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本次予以重分类调整,各年度具体重分类金额如下:

            2017 年调整金  2018 年调整金额  2019 年调整金额  2020 年 1-6 月调整
  项目    额(正数为调增, (正数为调增,负  (正数为调增,负  金额(正数为调增,
            负数为调减)    数为调减)      数为调减)      负数为调减)

管理费用        -106,801.42      -213,602.83      -213,602.83        -106,801.41
营业成本        106,801.42        213,602.83        213,602.83        106,801.41

  (4)公司 2017 年、2018 年将在部分项目实施中使用的网络宽带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本次根据成本与费用的定义,予以重分类调整,各年度具体重分类金额如下:

              2017 年调整金额(正数为调增, 2018 年调整金额(正数为调增,负数为
    项目

                      负数为调减)                      调减)

销售费用                        -836,192.89                          -58,648.94
营业成本                          836,192.89                            58,648.94

  上述(1)至(4)事项合计对各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2017 年调整金  2018 年调整金额  2019 年调整金  2020 年 1-6 月调整
  项目    额(正数为调增, (正数为调增,负  额(正数为调增, 金额(正数为调增,
              负数为调减)    数为调减)    负数为调减)    负数为调减)

销售费用        -2,064,246.47      -2,349,736.34    -1,852,887.65      -1,054,450.33
管理费用        -120,289.82      -756,099.68      -512,775.31        -333,510.52
营业成本        2,184,536.29      3,105,836.02    2,365,662.96      1,387,960.85

  3、 根据 2018 年度发生的股份支付行为调整了 2018 年度的管理费用与资本公积。

  2018 年 5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穆志刚先生将持有的廊坊市云智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智文化”)部分出资份额以合计 359.00 万元转让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员
工周双旺等 18 名自然人,每股转让价为 4.00 元/股。鉴于云智文化持有公司 91.14 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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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穆志刚先生同为云智文化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后周双旺等 18 名自然人间接持有公司 89.75 万股份,故本次交易构成股份支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对于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

  公司本次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在本次更正中,公允价值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的历史最近期间的平均成交价格 5.84 元/股作为基础,与员工间接受让公
司 4.00 元/股之间的差额 165.14 万元计入为 2018 年度的管理费用与资本公积,上述事项对
各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2018 年调整                                          备注(资产负债表
                        2019 年调整金额  2020 年 1-6 月调整金

          金额(正数为                                          科目为累计调整
  项目                  (正数为调增,负数  额(正数为调增,负

          调增,负数为                                        数,利润表科目为
                            为调减)          数为调减)

            调减)                                                当期数)

资本公积  1,651,400.00        1,651,400.00        1,651,400.00

管理费用  1,651,400.00

  4、 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确认了部分营业成本。

  公司 2019 年度根据合同义务,补计部分项目成本,上述事项对各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2020 年 1-6 月调整  备注(资产负债表科目为
              2019 年调整金额(正数

    项目                            金额(正数为调增, 累计调整数,利润表科目
              为调增,负数为调减)

                                      负数为调减)          为当期数)

营业成本                1,256,281.69

应交税费                  156,712.85        156,712.85          进项税

应付账款                1,412,994.54        1,412,994.54

    5、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导致的差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公
司在执行新的准则时未能考虑未到期质保金及预收合同款中的税费因素,上述事项对 2020年 1-6 月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

                      2020 年 1 月 1 日调整金额(正数  2020 年 6 月 30 日调整金额(正
        项目

                          为调增,负数为调减)        数为调增,负数为调减)

应收账款                              -6,602,457.89                -6,644,059.51
合同资产                              6,602,457.89                  6,644,059.51
合同负债                              -3,225,967.67                -2,367,894.90
应交税费                              3,225,967.67                  2,367,894.90

  6、 因同户名合并导致的差异

  公司在对同一单位进行核算时,对同一单位的同一类经济业务未能统一核算,导致对同一单位同时存在应收应付款项,该往来款项实际应予以合并抵消,上述事项对 2020 年 1-6月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调整金额(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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