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创服装:补充法律意见书1

2021年12月31日查看PDF原文
森创进出口、浙江双面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 日期间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存在遭受环保行政处罚的情况。


  市场监督方面:2021年7月15日,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南通润创自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无已办结、在办或未办结行政处罚案件出具证明文件。

  2021 年 9 月 2 日,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就森创进出口、浙江
双面、嘉兴森创出具《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证明》,经查询,未发现上述企业有行政处罚记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同日,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就相关事项对上海创睿出具了《合规证明》,报告期内,未发现其对上海创睿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

  对外贸易方面:嘉兴市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就嘉兴森创报告期内对外贸易方面出具证明文件,表明其未有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住房、房屋使用与管理方面;2021 年 9 月 3 日,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分别就报告期内森创进出口、嘉兴森创、浙江双面房屋使用与管理方面未受到当局行政处罚出具证明文件。

  海关方面:2021 年 9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海关分别就森创进出口、
嘉兴森创报告期内未受到当局处罚出具证明文件。2021 年 11 月 18 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上海海关出具了《企业信用状况证明》,上海创睿无违反海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记录。

  安全生产方面:根据如皋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就南通润创出具
的证明以及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9月1日就嘉兴森创、浙江双面、森创进出口出具的证明,上述子公司均不存在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受到当局行政处罚的情况,相关部门也未接到有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

  2021 年 10 月 20 日,简家骢律师行出具《关于:香港森创有限公司合法存
续事宜法律意见书》,香港森创有限公司自成立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设立及存续均合法合规,公司经营无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仲裁情形。
  此外,本所律师已核查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章程、股东名册、公司企业征信报告等材料。按照监管要求,查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税务局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市场监督行政
处罚文书网、各级监管部门的官方门户网站等,未查询到浙江森创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符合监管要求,经营合法合规。
    四、关于租赁房屋。根据申报材料,公司租赁了 3 处房屋,其中子公司森
创进出口租赁位于嘉兴市联创大厦 1 幢 1201-1208 室的房屋,面积 1290.89 平
米;子公司嘉兴森创租赁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105 号 5 层 505 室的房屋,
建筑面积 414.96 平米,子公司上海创睿的注册地亦位于前述地址。

    请公司:(1)补充披露租赁房屋的权属情况、是否为合法建筑、是否需要并已办理消防备案、验收手续或已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公司租赁使用有关房屋是否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是否存在提前解除租赁协议或搬迁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2)说明前述嘉兴森创租赁房屋的实际使用主体,检查相关披露信息是否存在错误,如是,请予以更正。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以上事项并发表意见。

  回复意见:

    (1)补充披露租赁房屋的权属情况、是否为合法建筑、是否需要并已办理消防备案、验收手续或已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公司租赁使用有关房屋是否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是否存在提前解除租赁协议或搬迁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经本所律师查阅森创进出口、嘉兴森创及香港森创租赁房屋的权属证书、消防验收报告、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森创进出口租赁位于嘉兴市联创大厦 1 幢
1201-1208 室的房屋(面积 1290.89 平米)权属人为张少军。张少军在 2017 年 7
月 2 日取得嘉兴市联创大厦 1 幢 1206 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17)嘉南不动产
权第 0036097 号】,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取得嘉兴市联创大厦 1 幢 1201 室不动产
权证书【浙(2017)嘉南不动产权第 0036287 号】、1202 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17)嘉南不动产权第 0036289 号】、1203 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17)嘉南不动产权第 0036281 号】、1204 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17)嘉南不动产权第 0036306 号】、1207 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17)嘉南不动产权第 0036275
号】、1208 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17)嘉南不动产权第 0036319 号】,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取得 1205 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17)嘉南不动产权第 0037038 号】。
森创进出口租赁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出具了嘉公消验字[2014]第 0218 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做出关于嘉兴市南湖区商联投资有限公公司商会大厦 1#、2#楼、地下车库土建及局部装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嘉兴森创租赁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105 号 5 层 505 室的房屋(建筑面积
414.96 平米)权属人为上海虹梅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取得
田林路 105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沪(2017)徐字不动产权第 014572 号】。嘉兴
森创租赁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上海市徐汇区公安消防支队于 2017 年 5 月 2 日
出具了沪徐公消验字[2017]第 0068 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做出关于上海虹梅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徐汇区田林路 105 号虹梅创意园建设项目新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香港森创在 2020 年 5 月 23 日与 FONG SHEK TIN 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香
港森创承租 WORKSHOP E ON 25TH FLOOR CAPITAL TRADE CENTRE NO.62
TSUN YIP STREETKL 的房屋,租赁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FONG SHEK TIN 取得地段编号为 KWUN TONG INLAND LOT NO.14 的土
地登记册。该房屋为合法建筑。

  公司租赁上述房屋均签订了租赁合同,且均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未发生阻碍合同履行的相关事项,也不存在提前解除租赁协议或搬迁的风险。森创进出口承租房屋的权属人为张少军,其是浙江森创股东之一,合同的履行具有稳定性。此外,上述公司租赁房屋用途均为办公,即使租赁合同到期,也可以尽快搬至新的办公场所,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公司所租赁房屋属于合法建筑且经过消防验收,公司租赁使用有关房屋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说明前述嘉兴森创租赁房屋的实际使用主体,检查相关披露信息是否存在错误,如是,请予以更正。

  回复意见:


  嘉兴森创租赁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05号5层505室的房屋实际使用主
体为上海创睿。上海创睿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与上海虹梅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 2019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5 日。2020 年 9 月 15
日,上海创睿提出变更承租人为嘉兴森创的申请,三方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订
立三方协议,自 2021 年 1 月 10 日起,承租人变更为嘉兴森创,但实际使用人仍
然是上海创睿。实际楼层与合同约定楼层不同原因在于,租赁房屋所在商务楼不
标注 4 层,即合同约定的 6505 室实际为 5 层 505 室。

    五、关于知识产权。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目前拥有 45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均为公司继受取得,其余 30 项专利均为原始取得。同时,公司拥有 197 项商标,其中有 4 项商标名称为“祁刚”,经百度查询祁刚为公司的设计总监,但祁刚未被公司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也未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注册号为 5927725、5927724、8341630、8341559的商标已于 2016 年 10 月由公司转让给嘉兴珺涵时尚生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珺涵”),但因是仅转让同一商标下的部分类别,上述转让暂时无法进行变更登记。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继受取得相关专利的原因和必要性、相关专利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相关专利是否存在权属瑕疵,受让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输送利益或其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2)原始取得的专利是否存在其他单位的职务发明问题、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是否存在竞业禁止问题;(3)祁刚目前是否在公司担任职务以及在公司生产经营、商标申请注册方面等发挥的作用,公司与祁刚之间是否就商标权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4)公司将同一商标下的部分类别转让给嘉兴珺涵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被认定无效或被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合法规范经营的具体影响,以及公司相应的应对措施;(5)报告期内存在知识产权相关诉讼或仲裁的,请补充披露具体事由、诉求、争议焦点、进度、对公司合法规范经营、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公司未来发生同类诉讼或仲裁的风险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


    回复意见:

    (1)继受取得相关专利的原因和必要性、相关专利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 用,相关专利是否存在权属瑕疵,受让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输送利益或其 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部分正在申请中的专利已获得授权,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浙
 江森创及其子公司拥有 16 项发明、20 项外观设计、11 项实用新型专利,情况如
 下:

序号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  专利  取得
      类型                                                  日      权人  方式

 1  发明  一种基于木质活性炭  ZL20191110  2019-11-13  2020-07-1  森创  继受
            制作活性炭布的装置    8453.5                    7      服装  取得

 2  发明  一种可自动挂起布料  ZL20191096  2019-10-12  2020-07-2  森创  继受
                的烘干室        7765.5                    4      服装  取得

 3  发明  自动温度调节纺织卷  ZL20191090  2019-09-25  2020-07-2  森创  继受
                  辊装置          7949.2                    4      服装  取得

 4  发明  一种长度可调节的纱  ZL20181160  2018-12-26  2020-07-2  森创  继受
                    筒            0030.0                    4      服装  取得

 5  发明  一种磁力调节式纺织  ZL20181151  2018-12-12  2020-07-2  森创  继受
                  纱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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