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771M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自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至申报审查期间,未查询到 申请挂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下属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 药品、产品质量、税收违法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 的情形。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 规定的挂牌条件。 九、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补充说明是否存在涉及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 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回复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问题外,公司不存在涉及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 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森创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签字盖章页】 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周巍健 经办律师:陈光林 张坤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