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证券 关于深圳市盈富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川财证券作为深圳市盈富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2 其他 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被强制终止股票挂 不适用 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截至目前,深圳市盈富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盈富通”)未按照协议约定向川财证券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川财证券根据《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履行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 协议的程序,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备案材料。 目前,川财证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对川财证券和 ST 盈富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川财证券和 ST 盈富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川财证券和 ST 盈富通 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解除。 2、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川财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ST 盈富通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 ST 盈富通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ST 盈富通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川财证券和 ST 盈富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