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股份:法律意见书

2022年02月23日查看PDF原文
的情况。


  4、关于发行人与境外客户的退换货约定及相关处理的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与境外客户关于退换货的主要约定如下:非质量问题不退货,考虑到海运周期较长,产品单位价值较低,货物通过海运运输送达终端客户后再进行退换货的成本较高,对于客户签收时发现的包装瑕疵、潮湿等问题,不进行退货,而是后续补发相应货值的产品,对客户进行补偿。

  报告期内,存在因上述问题导致退换货,即补发货物的情形。会计处理上,重新补发货物不再进行当期收入的确认,但需要进行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报告期内,补发货的金额分别为 45.98万元、100.58万元、15.06万元和 4.25万元,相应结转成本、减少毛利,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极小。

  5、关于新冠疫情、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核查

  (1)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的影响

  ①境内销售区域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自 2020 年初在我国爆发以来,给公司带来员工返厂困难及物流运输阻断等不利疫情影响。2020年 2月份公司停工时间较长,随着国内疫情的逐步控制,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开始复工复产,和客户之间的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因职工隔离、区域性交通管制、延迟复工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影响,2020 年 2 月至3 月期间,公司的生产和采购环节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使得部分订单存在一定延期支付的情况,均与客户提前协商确认。自 2020 年 3 月起,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境内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已逐步消除。

  ②境外销售区域的影响

  在境外疫情影响方面,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球各国持续爆发,美国、欧洲等多个国家及地区采取了停工停产、员工居家隔离的防疫措施,使得境外生产商的产能得以转移;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外宠物食品供应减少,而宠物食品系宠物必需品,疫情期间的居家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宠物用品的消费需求,使得国外客户多采取增加备货的策略。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外销金额分别为 26,086.07万元、27,691.31 万元、35,520.41 万元和 18,104.97 万元,公司的订单大幅增长,带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从出口资质因素考虑,公司已获取 IFS 国际食品标准认证、美国 FDA 食品
认证、欧盟食品出口注册等资质,相关资质均在有效期内,目前疫情未对出口资质造成影响;从运输和清关时效性因素考虑,公司主要通过集装箱加海运方式出口,因船舶到港靠岸后,疫情原因使得相关装卸员工不能及时复工,很大程度上影响清关效率,对海运造成实质性影响。

  综上所述,新冠疫情对海运时间的影响,使得境外疫情对公司宠物食品的出口销售的增速有所减缓,但出口收入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出口运输采用FOB 方式,海运费由客户承担,公司与客户一般在上一年末确定下一年度的产品价格,2021 年上半年海运费上涨较多,大多数客户独自消化海运费上涨影响,少量客户提出由公司共同分担海运费上涨影响,相关销售占比小于 5%,公司与其协商后同意对相关产品售价予以 3%-5%的折让。

  (2)贸易摩擦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2018 年以来,中国与美国贸易摩擦加剧,给出口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
因素和风险。美国政府自 2018 年 9 月 24 日起对约 2,000 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
10%关税,并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对 2,000 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的关税从 10%
上调至 25%,相关产品包括公司销往美国客户的肉干产品及其他产品。如前文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地区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低,中美贸易摩擦虽对公司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业务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对公司整体业务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美国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客户    1-6 月    占比  2020 年  占比  2019 年  占比  2018 年  占比

                  (%)          (%)          (%)          (%)

美国唯一  929.78    5.14  2,059.72  4.86    935.36    2.70    532.59    1.57

  美国      -        -        -        -    232.96    0.67    885.72    2.61

 派思特
美国宠物

  Pet        -        -        -        -    582.34    1.68    212.73    0.63

 Brands

  美国      585.87    3.24  1,054.18    2.97  1,157.36    4.18  1,092.74    4.19
 DZLP

  总计    1,515.65    8.38  3,113.9    7.83  2,908.02    9.23  2,723.78    9.00


  如上述表格所示,美国派斯特公司和美国宠物 Pet Brands 公司的销售情况波
动较大。上述两家公司由于考虑到从 2019 年开始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的关税影响,因加征关税的金额影响由客户承担,综合因素导致从2020 年度起美国派斯特公司和美国宠物 Pet Brands 公司终止了和公司的合作。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唯一公司销售额持续上升。相比 2019 年度,2020 年度销售收入增长 1,124.36 万元,主要系美国唯一公司市场占有率较高,且经营业绩稳步增长。2020 年国内的新冠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美国唯一的生产订单开始向我国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生产厂家转移,导致发行人对美国唯一公司的订单大幅增加。

  为减少贸易摩擦加征关税给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相关措施:对于既有合作的美国客户,公司主要通过与客户协商适当调整产品价格的方式以共同分摊关税成本;开拓除美国外的其他欧洲市场,不断开拓境外新客户,以应对美国加征关税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不同客户,公司承担关税的情况有所差距,具体情况如下:

    关税政策              美国客户            加征关税分担约定

                          美国唯一公司      下调相关产品售价予以

                                            1%-5%的折让

2018 年 9 月 24 日起,      美国 DZLP 公司      因其终端市场在日本和俄

 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                          罗斯,未受关税上调影响

 2,000亿美元进口商品      美国派斯特公司    下调相关产品售价予以

  加征 10%的关税                            1%-5%的折让

                      美国宠物 Pet Brands 公司  下调相关产品售价予以

                                            1%-5%的折让

                          美国唯一公司      下调相关产品售价予以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                          1%-5%的折让

上述 2,000 亿美元进口      美国 DZLP 公司      因其终端市场在日本和俄

 商品加征关税比例由                          罗斯,未受关税上调影响

10%提高至 25%(新加      美国派斯特公司    下调相关产品售价予以

 征 15%的分担方式)                          1%-5%的折让

                      美国宠物 Pet Brands 公司  下调相关产品售价予以

                                            1%-5%的折让


  (二)关于发行人收入确认合规性的核查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合同、发货通知单、报关单、出口退税情况等文件,查阅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客户资信报告,查阅了发行人《增值税申报表》、《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等税务资料,与发行人销售负责人、主要境外客户进行了访谈。

  1、发行人出口销售的报关和发运流程

                      接到订单

    商检局报        生产备货

                                                        客户租船订
    取得商检          报关          DRAFT 提单      舱、收到入
                                                        货通知、提
                      报关单                              箱

                      海关放行

                        装船

                      通知客户

                      交客户单        发票、箱单、提

                                      单、兽医(卫生)

                                      证书、产地证等

                        收款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2019 年度及以前,发行人在商品发出、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信息时确认外销收入,符合发行人与客户采用 FOB 交易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时点中关于货物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规定。
  2020 年 1月开始,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以货物控制权的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发行人将报关单及提单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亦
符合 FOB 交易规则,主要是因为:①发行人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经海关放行并取得报关单和装运提单(该提单标明要装船的产品、重量等基本信息予以双方确认装船货物无误);②发行人以报关单、提单的相关信息、与客户约定的 FOB交易规则,可以实质判断货物装船及控制权的转移;③报关单据与提单一般一并获得,且相关信息无实质性差异。因此 2020 年前后,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关于外销收入确认的时点与发行人一致:中宠股份以货物装船、报关出口手续完成后确认收入的实现;佩蒂股份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将货物装船后,确认外销收入。发行人确认外销收入的时点,与可比公司无实质差异,符合行业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发行人境外销售的真实性

  (1)报告期发行人物流运输货物金额及出口销售额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 月-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出口销售额          18,104.97    35,520.41    27,691.31      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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