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股份:法律意见书

2022年02月23日查看PDF原文
积金覆盖率          100%        100%        100%          0%          0%

 未缴公积金比例            0%          0%          0%        100%        100%

            ④ 旭晨贸易住房公积金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9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员工总人数              2            2            2            2            2

  退休返聘人数              0            0            0            0            0

应缴纳公积金人数            2            2            2            2            2

已缴纳公积金人数            2            2            2            0            0

未缴纳公积金人数            0            0            0            2            2

  公积金覆盖率          100%        100%        100%          0%          0%

 未缴公积金比例            0%          0%          0%        100%        100%

            2、发行人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具体金额及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公积金主

        管部门实际执行的缴纳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的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的金额、对当期净利润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6 月

 需补缴社会保险金额    135.20      331.15      895.57      1,022.83

 需补缴住房公积金金额    60.69      118.61      118.66      114.73

        合计            195.89      449.76    1,014.23    1,137.56

      补缴金额          146.92      337.32      862.10      966.93
 (考虑所得税影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331.20    3,554.51    2,790.55    4,056.79
      净利润

 考虑补缴金额后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184.29    3,217.19    1,928.45    3,089.87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需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金额按照公司内部缴纳标准测算,需补缴金额系公司需承担的部分。2、上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金额的计算,均未考虑疫情下的减免政策,均为正常缴纳计算的数据。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每年需补缴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总额分别为 1,137.56 万元、1,014.23 万元、449.76万元、195.89 万元;扣除相应金额后,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089.87 万元、1,928.45 万元、3,217.19 万元和 1,184.29 万元;测算补缴社会保
险和公积金金额后,发行人最近一年净利润 3,217.19 万元,2020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3.85%,发行人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仍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条第(一)项的规定。
  同时,受疫情影响,2020 年 3月 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东省人
民政府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0]52 号),
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2020 年 7 月 9 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
东省财政厅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20 年 6 月22 日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 号),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
政策延长执行;主要内容为:免征 2020 年 2 月至 12 月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
险单位缴费部分。若考虑上述减免政策,2020 年度发行人每年需补缴的社会保险将减少 137.95 万元,对应扣除补缴金额(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发行人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20.65 万元;对应 2020 年度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4.07%,考虑新冠疫情相关减免政策的模拟测算后,公

      司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仍符

      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第(一)项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若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后,仍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

      第(一)项规定的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3、发行人的规范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公司已向员工宣贯了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必要性,对仍不愿缴纳社保公积

      金的员工,公司为其缴纳“新农合”、“新农保”,目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保

      (含新农合、新农保)、公积金缴纳比例已明显提高;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

      行人已将社保缴纳人数提升至 958 名,占应缴纳社保员工总数的比例已提升至

      87.01%,公积金缴纳人数已提升至 929 名,占应缴纳公积金员工总数的比例已

      提升至 84.38%。

          此后,公司仍将加强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持续提高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规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进一步保障员

      工权益。

          (二)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本所律师查阅了员工出具的相关承诺声明文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

      谈。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

      的原因及真实性具体如下:

项        未缴纳原因        2021 年    2021 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目                            1-9 月      1-6 月

          退休返聘              466        461        424        369        330

      当月入职,下月办理          44        53        81        35        32
社  因农村户籍,已有新农

保  保、新农合,为提高到          89        171        232        745        721
        手收入自愿放弃

    其他非农户籍自愿放弃          10        25        44        153        169

公        退休返聘              466        461        424        369        330


积    当月入职,下月办理          44        53        81        35        32
金  因农村户籍,已有宅基

    地或自建住房,为提高        114        762        779        876        829
      到手收入自愿放弃

    其他非农户籍自愿放弃          14        114        148        179        194

          1、发行人一线生产、包装等流程的劳动用工需求量较大,且外省员工数量

      较多、流动性较大(发行人为宠物食品生产企业,一线的操作、包装等人工需

      求较大,该类一线生产工人在山东当地较难招聘,主要由中西部等省份人员构

      成)。报告期内,发行人每期期末入职人数分别为 32 人、35 人、81 人、53 人,

      占比分别为 2.31%、2.40%、5.02%、3.37%,该等员工未能及时办理社保、住房

      公积金手续,故未计入期末已缴人数。同时,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人员离职

      率分别为 16.59%、24.74%、11.70%、12.86%,该等员工认为社保、住房公积金

      异地提取和使用较为困难,离职后社保、住房公积金转续不便而自愿放弃缴纳

      社保、住房公积金。

          2、发行人部分员工已到达退休年龄,无法满足社保缴纳年限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人数分别为 330 人、369 人、

      424 人和 461 人,占比分别为 23.83%、25.29%、26.29%、29.34%。

          3、发行人系生产型企业,大部分一线生产人员为农村户籍,报告期内发行

      人农村户籍员工人数分别为 1,123 人、1,205 人、1,360 人、1,373 人,占比分别

      为 81.08%、82.59%、84.31%、87.40%,该等农村户籍员工在户籍所在地拥有宅

      基地或自建住房,因此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较低。

          4、此外,发行人一线生产人员对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认识程度较弱,社保、

      住房公积金需要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降低了个人直接到手收入,

      导致员工缴纳意愿不强,同时部分员工年龄较大,预估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

      费不满十五年,无法正常领取社保养老金,因此员工为提高实收工资收入而自

      愿放弃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

          上述自愿放弃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员工均已出具自愿放弃声明,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未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具有真实性、合理性。

          3、控股股东的补缴能力


  如上文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每年需补缴的社保及公积金总额分别为1,137.56 万元、1,014.23 万元、449.76 万元、195.89 万元;根据本所律师的的核查,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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