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财通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张旭宏 周威宁 1 年 3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87,735,864.31 180,309,897.68 4.12% 毛利率% 27.07% 26.2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94,132.44 16,243,679.14 -24.3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598,440.69 13,313,591.56 -42.93% 损益后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9.27% 13.73% -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5.73% 11.25% - 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0.41 0.54 -24.07%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32,068,520.05 186,376,962.57 24.52% 负债总计 93,277,039.99 59,879,614.95 55.77%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8,791,480.06 126,497,347.62 9.7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63 4.22 9.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80% 31.1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40.19% 32.13% - 流动比率 1.56 1.97 - 利息保障倍数 10.82 24.04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72,629.81 17,351,149.74 -5.64% 应收账款周转率 6.66 6.63 - 存货周转率 2.25 2.19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24.52% 6.93% - 营业收入增长率% 4.12% 1.32% - 净利润增长率% -22.28% 9.66%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30,000,000.00 30,000,000.00 0.0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618,676.5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4,51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59,157.2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244,034.30 所得税影响数 548,342.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695,691.75 (八)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九)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2、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批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28 和附注三、29。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并未对本公司满足租赁定义的合同的范围产生重大影响。 作为承租人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入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对于所有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按照附注三、29 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 12 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3.85%至 4.75%;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