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会计师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第三轮回复

2022年04月22日查看PDF原文


        制设备设施进行节能调控,达到节约能源 为场馆、楼宇的管理人员提供情景控制和节
        目的,相对行业内只通过阈值进行简单操 能分析模型,可高效配置效果最优的节能预
        控的能源控制系统,管理颗粒度更细,精 案。

        确控制区域内能源消耗,减少运营费用支

        出,提高经济效益。

                                            针对智慧城市行业开发了多种实用性强的
        基于 Hadoop 架构开发,支持国内外的关 大数据工具和服务,比如全端数据采集服
        系 接型 口数 以据 及库 三、 方软MP件P等、数文据件源、;大依数据据数环据境资、务、BI 可视化报表制作工具、统一用户 ID
                                            服务、用户行为分析服务、数据挖掘工具、
        源名称、类型、长度等进行分析,结合规

                                            数据清洗工具等,以应对智慧城市行业中海
        则算法和相似度算法可自动映射数据;对

                                            量数据的处理、分析、转换、存储的需要。
大数据平 外提供统一元数据接口,规定数据标准,

                                            通过标准数据接口实现跨平台共建共享,实
台技术  采用模块化设计根据用户实际需求选择

                                            现数据互联互通,打通政府、集团公司的各
        需要使用的服务。

                                            级单位、部门的平台数据。

        提供数据资产图表,可从各个存储介质中 对于不同的智慧城市行业可自定义部署大
        查看数据流向关系。配合 BI 可视化报表 屏幕展示系统,复用性高,并可根据用户需
        制作工具的使用,可自定义数据可视化展 求快速调整大屏幕数据展板分析内容,灵活
        板。                              满足客户可视化管理的需要。

  2、公司在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创新

  公司坚持紧跟技术发展趋势,关注研发创新,研发高复用、易扩展、弹性化的核心技术并应用于公司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促进解决方案的持续创新,实现市政设施、楼宇
场馆、公共安全、城市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技术沉淀,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逐步获得市场和客户的认可,研发成果获得众多的政府和行业奖项,参编多项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的制定

  发行人发明专利产生的营业收入在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
为 39.29%,47.99%、69.30%,发明专利产生营业收入逐年提高,尤其是智慧管廊、智慧楼宇、智慧金融安防领域的产品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获得的政府权威的创新性荣誉/奖项如下:

 产品或服务    荣誉/奖项  授权  颁发政府部门            认定标准或条件

                            年度

                                                  首台套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经过创

 IBMS 智能楼  2017 年四川        省经信委、省财  新,其品种、规格、架构或技术参数
宇综合管理系  省首版次软  2018      政厅      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
  统 V2.1      件产品                          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首台(套)或批
                                                  (次)软件系统等。

地下综合管廊  2018 成都市                        首次发布且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或突
三维智慧化管  首版次软件  2018  市经信委、市财  破,功能性能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或
  控系统        产品                政局      填补国内空白、打破行业封锁与垄断,
                                                  符合成都市产业规划。

成都市地下综  2020 年住建                        应用技术为国内领先或优于国家标

合管廊市级总  部科技示范          住房和城乡建  准、行业标准,在机制创新、模式创
监控中心建设  工程项目(现  2020      设部      新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
    工程      代信息技术                        成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融合类)                          或有代表性的样板工程。

成都市地下综  四川省第二                        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引导性和代表性,
合管廊市级总  批新型智慧  2021  四川省经济和  在本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良好
监控中心建设  城市典型应            信息化厅    应用前景和社会效益。

    工程      用案例目录

银行柜员操作  四川省专利  2018  四川省人民政  推荐为二、三等奖、创新创业奖的专
信息处理装置    三等奖                府      利,由全体评委会议审议通过为有效。

人脸抓拍对比  四川省专利  2020  四川省人民政  推荐为二、三等奖、创新创业奖的专
  服务器        二等奖                府      利,由全体评委会议审议通过为有效。

  发行人获得的上述荣誉说明其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已广泛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报告期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85.07%、89.05%、91.64%,其产品和服务具备创新性。

  综上所述,公司产品和服务具备创新性,公司在智慧城市各应用领域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获得大量的技术成果,并形成一系列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具有创新和创造特征,公司的创新能力得到客户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创新性,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市场研究资料、行业相关政策,对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市场规模、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情况等进行分析,了解是否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

  2、查阅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了解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3、访谈了发行人研发部门相关负责人及相关研发人员,了解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情况、技术储备、研发情况、产品技术优势及技术先进性等情况;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取得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查阅发行人研发成果获得的相关主要奖项,了解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

  5、查阅各梯队的行业竞争者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对比分析发行人的业绩趋势和成长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与主要客户合作较为稳定,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发行人的未来业绩成长性较好。

  2、发行人已就一次性业务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了“一次性业务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3、发行人取得的发明专利均与主营业务相关,发明专利数量较多是发行人近 20 年研发持续积累、稳定取得的,不存在在报告期内大幅增加的情形。发行人的发明专利数量与报告期内投入研发费用规模相匹配。发行人虽然研发费用率较低、研发人员较少,但公司高效的研发体制、多年的持续积累以及研发支持人员在研发过程中较大的支持作用,使得发行人报告期内取得多项发明专利具有合理性。

  4、发行人一直较为注重对研发的持续投入,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发行人形成的主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均系发行人多年的持续积累,而非一蹴而就;虽然发行人的研发人员数量较少,但发行人研发团队整体素质较高,研发支持人员数量较多,研发人员薪酬水平和积极性较高,自主研发与委外研发相结合使得发行人研发效率较高,并获得了大量的技术成果,因此不存在因研发投入不足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5、发行人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行业方向,不属于《创业板暂行规定》第四条“负面清单”规定的情形,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发行人坚持以研发创新作为驱动业务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在智慧城市各应用领域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发行人的产品和
服务具有创新性,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问题 2.关于投资者入股与收入变动

  根据审核问询回复:

  (1)2017 年成都高创投入股前后三个月,发行人取得的最终业主方为高投集团及
其关联方的业务订单共 2 笔,合同金额共计 4,561.29 万元。2020 年 12 月高投集团入股
前后三个月,发行人取得最终业主为高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共计 4 个订单。

  (2)成都高创投、高投集团入股前后,发行人取得最终业主为高投集团及关联方的业务在报告期内未确认收入或确认收入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影响较小。近年来发行人收入较以前年度增长,主要系以前年度项目积累及业务规模、订单扩大等因素所致,与成都高创投、高投集团入股发行人无关。

  (3)发行人取得的最终来源于高投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业务在报告期内确认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54%、8%、20.53%和 40.39%,其中直接来源于高投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0.26%、2.87%、0.85%和 0.00%,直接取得占比较低,间接取得业务占比较高。

  请发行人:

  (1)说明 2017 年和 2020 年入股前后三个月发行人取得最终业主方为高投集团及
其关联方的项目具体来源,订单获取方式及合规性,项目金额占比较大的原因;间接取得来源于高投集团及其关联方业务占比较高的原因,是否导致发行人对成都高创投、高投集团存在较大依赖,是否会对业务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2)进一步列表分析成都高创投、高投集团入股前后,发行人与其及关联方的交易规模、交易价格、项目毛利率、信用期等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 2017 年和 2020 年入股前后三个月发行人取得最终业主方为高投集团及其
关联方的项目具体来源,订单获取方式及合规性,项目金额占比较大的原因;间接取得来源于高投集团及其关联方业务占比较高的原因,是否导致发行人对成都高创投、高投集团存在较大依赖,是否会对业务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一)说明 2017 年和 2020 年入股前后三个月发行人取得最终业主方为高投集团及
其关联方的项目具体来源,订单获取方式及合规性,项目金额占比较大的原因

  1、高投集团及成都高创投入股发行人系市场化的产业投资行为,与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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