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会计师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第三轮回复

2022年04月22日查看PDF原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变动金  变动比                变动原因

          度      度      额      例

销售费                                      2021 年较 2020 年无新冠疫情的社保优惠政
 用    883.65  740.35  143.30  19.36%  策,及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及
                                            人员、绩效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管理费                                      2021 年较 2020 年无新冠疫情的社保优惠政
 用    1,347.29  1,152.62  194.67  16.89%  策及公司的工资薪酬、中介服务费、办公及
                                            房租、差旅费等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信用减 -1,030.57  -774.92  -255.66  32.99%  系本期应收账款规模较上年末有所增加,公
值损失                                      司根据相应政策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良好,部分会计报表科目存在较上年年末或同期相比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形,其变动原因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相关,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对公司经营业绩或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2021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等项目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1、2021年度主要经营成果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比例

    1              营业收入                35,404.70      32,771.07          8.04%

    2            主营业务毛利率              34.35%        34.64%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序号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比例

    3              综合毛利率                34.31%        34.39%        不适用

    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45.84        6,229.68          8.29%

    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6,292.73        6,061.65          3.81%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8.04%,毛利率水平基本保持稳定,2021年度的净利润以及扣非后净利润分别较2020年度增长8.29%和3.81%。因此,发行人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存在下滑的情形。

  2020年及2021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的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构成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比例
                        收入金额      占比      收入金额    占比

系统集成服务              34,077.71      96.25%    31,127.38    94.98%      9.48%

运维服务                      874.67      2.47%      817.08      2.49%      7.05%

自主产品及软件销售            348.60      0.98%      655.54      2.00%    -46.82%

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          96.30      0.27%      33.68      0.10%    185.94%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35,397.27    99.98%    32,633.68    99.58%      8.47%

其他业务收入                    7.43      0.02%      137.39      0.42%    -94.59%

营业收入合计              35,404.70    100.00%    32,771.07    100.00%      8.04%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中,系统集成占比分别为94.98%和96.25%,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2021年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9.48%,增长较为平稳。

  发行人2021年度净利润的增长幅度略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主要原因为在2021年度,发行人收到政府给予的“上市受理补助奖励”200万元并计入“其他收益”所致。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主要是受2021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所致。

  因此,发行人2021年的经营业绩相关变动原因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相关,不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补充披露 2022 年 1 至 3 月的业绩预计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发行人主要经营状况”以及“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发行人2021年1-3月的财务数据,并结合在手订单、现有项目完工进度、预计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多方面因素,经初步测算,发行人对2022年1-3月的经营业绩进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行了预计,2022年1-3月发行人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及与上年同期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业绩预计              2021 年 1-3 月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营业收入          1,800.00—1,950.00          130.40%-149.60%          781.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20.00-210.00        135.15%--161.52%          -341.35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00.00-190.00        128.87%--154.86%          -346.35
净利润

  公司预计2022年1-3月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0.40%至149.60%,主要系受2022年第一季度完工验收项目较2021年同时期增加所致;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35.15%至161.52%,主要系受2022年1-3月同期完工验收并确认收入项目较2021年同期增加,且受2020年已完工项目“漯河市中心医院教学实训综合楼弱电智能化工程二标段”于2022年结算调增确认收入120.00万元所致;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28.87%至154.86%。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态势良好,且公司在手订单量充足,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步发展。

  上述2022年1-3月预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核查过程如下:

  1、取得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 2021 年会计师审计报告,针对 2021 年业
绩情况及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分析相关项目与上年年末或同期相比的变动情况,了解其变动原因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持续性;

  2、获取公司出具的 2022 年 1-3 月业绩预计说明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了 2021 年末主要报表项目与上年末或同期相比的变动情况,对并对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进行了分析和披露变动原因;发行人 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较去年同期稳定增长,不存在业绩下滑的情形。

  2、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了 2022 年 1-3 月的业绩预计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之签章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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