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人承诺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本公司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免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 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不利用该等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14 二、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责任 的声明 (一)对《招股说明书》做出声明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声明 本公司已对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2、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 责任。 3、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21]第 4-00078 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4-00079 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4-01087 号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4-00015 号关于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4-00014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 第 4-00235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4-00036 号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4-00237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 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4-00238 号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大信专审字 [2021]第 4-00013 号、大信专审字[2021]第 4-00236 号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大信阅字[2021]第 4-00027 号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2]第 4-00003 号审阅报告、 大信审字[2022]第 4-00011 号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4-00061 号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4-00060 号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 15 [2022]第 4-00073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对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数据进行了审计,确认招股 说明书与申报材料中提交的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南京灿 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前期差错 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连带责任。 (二)关于申请文件与预留文件一致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本保荐机构承诺,本次报送的《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电子文件与预留原 件内容一致。 (三) 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本公司已对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对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 任。 3、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1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为南京灿能电力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大信审字[2021]第 4-00079 号审计报 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4-00015 号关于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为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大 信审字[2021]第 4-00078 号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4-00014 号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4-00013 号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及大信专审字 [2021]第 4-00036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为南 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大信审字[2021]第 4-01087 号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4-00235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 审字[2021]第 4-00236 号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4-00237 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及大信专审字[2021]第 4-00238 号重大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为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大信阅字[2021] 第 4-00027 号审阅报告、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为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大信阅字[2022]第 4-00003 号审阅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为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大信审字[2022] 第 4-00011 号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4-0006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 信专审字[2022]第 4-00060 号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4-00073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本所保证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如因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 外。 三、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初期风险及特别风险提示 (一)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 5.80 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 1 倍,亦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前 一年内股票发行价格的 1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 17 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二) 交易风险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交易 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3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存在较高的 交易风险。 (三) 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 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 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 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特别风险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 一、经营风险 (一)市场空间较小、业务空间受限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为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电能质量监测系统和技术服务。 公司的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包括电网建设、光伏和风电等新能源、轨道交通及企业 用户,2021-2025 年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市场空间谨慎预测约 27 亿元,相较于其他 电力设备行业,公司目前所处细分行业市场空间偏小。凭借多年的客户积累与技 术积累,公司未来计划逐步开展电能质量治理产品的制造业务,若未来公司无法 顺利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电能质量治理产品,则公司存在所在行业市场空间较 小、业务空间受限的风险。 (二)市场空间测算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电能质量监测装置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网、光伏、风电场、轨道交通以及 企业用户的变电站中,2021-2025 年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市场需求谨慎预测约 27 亿元。其中,1、电网存量市场空间约 9.89 亿元,该预测存在的假设是:①发行 18 人预计电网待安装监测装置存量变电站的比例为江苏、河南、甘肃、海南 4 个省 级电网平均值计算,②预计电网存量变电站将于未来 8~10 年完成;2、轨道交通 市场空间约 1.40 亿元,该预测存在的假设是预计每 50 公里铁路设置一座牵引变 电所,2021-2025 年逐步安装完成;3、企业用户市场空间谨慎预测约 6 亿元,该 预测存在的假设是:①从收入结构角度,假设企业用户的安装需求占市场总需求 的比例与发行人企业用户收入占比一致,发行人在企业用户的市场占有率和其他 几个领域的市场占有率的平均值一致,谨慎情形按发行人 2018-2020 年度企业用 户领域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收入平均占比为 23.91%进行测算。②从用户需求角度, 假设 2021-2025 年 50%的企业用户存在需求。若发行人上述预测数据与实际情况 差异较大,存在市场空间测算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成长性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362.64万元、8,181.28 万元、8,991.60 万元,公司收入规模较小。公司目前的成长性主要源于现有的电 能质量监测领域业务的增长。 在电能质量监测这一细分领域,公司排名较为靠前,在电网内中标金额占比 约为 20-30%,该市场领域仍然是公司未来几年主要收入来源点。但是,公司该 产品系列亦面临其他企业的竞争,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或提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 力,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同时,该细分行业 2021-2025 年电能质量装 置市场空间谨慎预测约 27 亿元,市场空间较小,从而制约公司未来几年业务规 模的快速增长。 因此,由于电能质量监测这一细分市场领域的市场规模偏小,公司现有业务 空间受限。未来,若市场增长乏力,或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则公司 面临收入增速缓慢甚至下降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为电网建设、光伏和风电等新能源、轨道交通以及企业用户等 行业,其中,电网建设行业和新能源的发展对公司所在行业影响较大。报告期内, 国家对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补贴力度曾减小,导致发行人 2019 年营业收入下 19 滑。公司在预估未来市场空间时是基于在现有的新能源等政策支持下所做的测 算,若未来电网公司建设投资规模减少,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支持政策减少将导 致市场对发行人产品需求减小,进而影响发行人成长。 (五)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