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7日,华曦达披露《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2017年8月25日,华曦达披露《2017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当前总股本23,25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在册股东实施 每10股送7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在册股东实施每10股送13股,合计向全体在册股东实 施以每10股送20股。上述权益分派均已实施完毕,对本次发行价格不会产生影响。
(5)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及合理性
本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在册股东和外部投资者,本次发行定价依据综合考虑公司所 处行业、成长性、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结合与拟认购对象的沟通,最终确定 了此次发行价格。公司本次的发行价格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显著低于公允价值的情形。
2、定价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前景、成长性、公司每股净资产等 多种因素,并与发行对象进行沟通协商后确定最终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经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价结果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定价合法合规。
3、本次发行不适用股份支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 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次定 向发行不存在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情况,不涉及股权激励事项,不适用股 份支付。
4、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的除权、除息事项
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完成之日,若发行人发生派息等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需 要调整的,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不做调整,认购人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亦不做调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数量需要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做相应调整,认购人认购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亦做调整,以使得认购人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保持不变,调整公
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现金分红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五)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 8,000,000 股(含本数),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0 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金额以实际认购结果为准。参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发 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全部股份。
(六)限售情况
序号 名称 认购数量 限售数量 法定限售数量 自愿锁定数量
(股) (股) (股) (股)
深圳市华智畅联互联网
1 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 500,000 500,000 500,000 0
伙)
2 深圳市凯达云智投资合 500,000 500,000 500,00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0
本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本次 定向发行的股票除深圳市华智畅联互联网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凯达云智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计划需要限售 36 个月,其余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 普通股,无自愿限售安排。
本次定向发行认购人除上述两个员工持股平台以外,不存在需按照公司法和全国股 转系统相关规则的要求进行限售的情形。发行完成后,新增股份可以在全国股转系统进行 公开转让。
(七)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过一次股票发行,于 2020 年 11 月完成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4,4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华
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定向发行
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800 万股(含 8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 5.5 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000,000.00 元(含 44,000,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发行对象认购股票数量 800 万股,募集资金 4,400 万元,
认购款项全部缴款到位。
2020 年 11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
[2020]010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
登记,公司开始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44,000,000.00 元已
按约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
(八)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1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
1.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100,000,000 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预计明细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1 购买原材料及委外加工费 100,000,000
合计 - 100,000,000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明细如下:
序号 分类 比例 预计使用金额(元)
1 芯片、电子料 68.00% 68,000,000.00
2 遥控器、HDMI 20.00% 20,000,000.00
3 模具、包材类 7.00% 7,000,000.00
4 委外加工费 5.00% 5,000,000.00
合计 100.00% 100,000,000.00
2.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100,000,000 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借款 银行贷
序 债权人名 发生时 借款总额 当前余额 拟偿还金额 款/借
号 称 间 (元) (元) (元) 款实际
用途
1 中 国 银 行 2022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日常经
股 份 有 限 年 3 月 营周转
公 司 深 圳 23 日
南头支行
2 中 国 银 行 2022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日常经
股 份 有 限 年 5 月 营周转
公 司 深 圳 23 日
南头支行
3 中 国 银 行 2022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日常经
股 份 有 限 年 7 月 营周转
公 司 深 圳 12 日
南头支行
4 江 苏 银 行 2021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日常经
股 份 有 限 年 10 营周转
公 司 深 圳 月 21
分行 日
5 交 通 银 行 2022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日常经
股 份 有 限 年 1 月 营周转
公 司 深 圳 1 日
分行
6 兴 业 银 行 2022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日常经
股 份 有 限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