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2SR MA 营销画布版本 2022.04. 2022.10. 2 人 10369479 1415280 管理系统 V1.0 29 未发表 25 号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2SR MA 短链监控系统 2022.04. 2022.10. 3 人 10369482 1415283 V1.0 22 未发表 25 号 发行 软著登字第 2022SR 福尔摩斯人工智能 2022.04. 2022.11. 4 人 10457268 1503069 平台 V3.0 30 未发表 15 号 上海 软著登字第 2022SR MA 全局频控系统 2021.12. 2022.08. 5 品友 10048553 1094354 V1.0 24 未发表 11 号 上海 软著登字第 2022SR ETO 企微推送系统 2022.01. 2022.08. 6 品友 10082039 1127840 V1.0 31 未发表 15 号 上海 软著登字第 2022SR MA 全局黑白名单 2021.12. 2022.08. 7 品友 10082046 1127847 系统 V1.0 22 未发表 15 号 上海 软著登字第 2022SR 腾讯广告投放管理 2022.03. 2022.08. 8 品友 10082038 1127839 系统 V1.0 20 未发表 15 号 上海 软著登字第 2022SR 用户群组管理系统 2021.09. 2022.08. 9 品友 10082086 1127887 V1.0 30 未发表 15 号 上海 软著登字第 2022SR 用户事件分析系统 2021.06. 2022.09. 10 品友 10324067 1369868 V1.0 30 未发表 22 号 11 合肥 软著登字第 2022SR 用户属性分析系统 2021.09. 未发表 2022.07. 6品策 9903534 号 0949335 V1.0 30 19 序 著作 证书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开发完 首次发 证书颁 号 权人 成日期 表日期 发日期 合肥 软著登字第 2022SR 大数据平台数据质 2021.11. 2022.09. 12 品策 10326624 1372425 量管理及探查软件 02 未发表 23 号 V1.0 3. 域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域名证书及其出具的说明和承诺,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续期 2 项互联网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 域名名称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1 发行人 ideepzero.com 2019.07.15 2023.07.15 2 发行人 deepzero.com.cn 2019.07.05 2023.07.05 根据龙炳坤、杨永安律师行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 称《20221024 品友国际法律意见书》)、Eldan Law LLP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20221025 新加坡品友法律意见书》)、中伦律师事务所 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20221031 英国品友法律意见 书》)及 Law Office of Pei Pang 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20221031 美国品友法律意见书》,与前述《20221024 品友国际法律意见书》《20221025 新加坡品友法律意见书》及《20221031 英国品友法律意见书》合称更新的《境外法律意见书》),截至前述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境外控股子公司均未新取得境外专利权、注册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互联网域名。 (三)主要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受限制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五、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经签署且正在履行的可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主要如下: 1. 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合同及其出具的说明和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新签署的、尚在履行中的合同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2. 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合同及其出具的说明和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新签署的、尚在履行中的合同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经核查,上述适用中国境内法律的重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发行人作为上述重大合同的主体,继续履行该等合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审计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所涉政府部门网站进行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更新的《境外法律意见书》,截至该等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境外子公司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 (三)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首席财务官的访谈,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不 存在未披露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首席财务官的访谈,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发行人股东转让股份事项承担财务顾问费的情况,具体如《律师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之“(五)其他应收款、应付款”所述。前述财务顾问费已全额退还发行人,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担该笔顾问费用,本所认为,前述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明细及其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首席财务官的访谈,除 上述情况外,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是 因正常的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相关会议文件,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共召 开了 1 次股东大会、1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监事会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议案、签到表、表决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本所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和本所律师通过公开渠 道的检索结果,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变动情况 北广华盖咨询管理(北 北广华盖私募基金管理 京)有限公司 董事长 (北京)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更名 1 黄昊 发行人董事 北京九弦咨询管理有限 执行董事、经理 新增 公司 北京讯听网络技术有限 董事 黄昊于 2022 年 6 月不再 公司 担任该兼职单位的董事 2 薛岩松 发行人独立 北京药帮忙科技有限公 高级副总裁 薛岩松于 2022 年 7 月不 董事 司 再担任高级副总裁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调查表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发行人的税务 (一)税种、税率 1.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 根据《三年一期审计报告》《三年一期纳税专项说明》、发行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序号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1 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