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
广州资江凯源 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
股权投资合伙 为 SCQ991;资江凯源
18 企业(有限合 是 是 否 否 的基金管理人为广东华
伙) 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已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完成基金管理人登
记 , 登 记 编 号 为
P1026701
华迪民生已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
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
广东华迪民生 为 SD6818;华迪民生
19 股权投资企业 是 是 否 否 的基金管理人为广东华
(有限合伙) 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已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完成基金管理人登
记 , 登 记 编 号 为
P1026701。
20 黄椿林 是 否 否 否
21 张平 是 否 否 否
22 黄建强 是 否 否 否
23 朱锦杰 是 否 否 否
24 杨晓丹 是 否 否 否
25 朱铨浣 是 否 否 否
26 侯捷 是 否 否 否
27 苏一博 是 否 否 否
28 刘素侠 是 否 否 否
(五) 其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对赌 否
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 VIE 协议安排 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为境内外上市公司 否
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股东超过 200 人 否
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股 否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成存在与部分投资者达成对赌协议/条款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吴国成已分别与达成对赌协议/条款的投资者签署了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各方达成的对赌协议/条款(下称“该等协议/条款”)终止,关于该等协议/条款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均终止,任何一方均不再根据该等协议/条款对其他方享有任何权利或负有任何义务,各方确认不存在与该等协议/条款相关的未结事项或债权债务,各方关于该等协议/条款无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存在已经触发的回购或补偿条款,则投资者同意放弃行使相关权利。
2. 各方确认,除该等协议/条款外,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以公司经营业绩、发行上市等事项为标准,或以公司股权变动等事项为实施内容的对赌协议或特殊安排,不存在关于投资者股东特殊权利的安排,不存在其他对公司本次申请挂牌可能构成障碍或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协议或安排。如存在该等协议或安排,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全部终止且自始无效。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将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约定为准。
3. 终止协议生效后不可变更或撤销。
公司及股东承诺,截至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挂牌之日,公司股东与公司、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生效或正在履行的关于公司治理、以公司财务业绩或发行上市等非财务业绩为标准的对赌安排、估值调整、补偿条款、股份转让限制、引进新
投资者限制、随售权、股份回购、优先购买权、优先增资权、优先分红权、优先清算权、强买权等区别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一般股东权利的特殊条款/协议及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公司投资者权益的其他条款/协议。公司股东及/或其关联方不会就前述条款/协议向公司及其股东主张任何超过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或特殊利益。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达成的对赌协议/条款已全部解除。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国成与部分投资者存在特殊投资条款,具体如下:
序号 签订主体 主要义务 主要内容 效力情况
承担主体
出现下述之一情形 30 日内,兆金康鸿有权要求吴
国成回购其股份。
吴国成、 1.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IPO 申请未获受理; 兆金康鸿已退出,
1 兆金康鸿 吴国成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公司撤回 IPO 申报或 相关协议履行完毕
IPO 未获通过;
3.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内公司未能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上市。
出现下述之一情形 30 日内,融创智投有权要求吴
国成回购其股份。
吴国成、 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公司未完成 IPO 申 融创智投已退出,
2 融创智投 吴国成 报; 相关协议履行完毕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公司撤回 IPO 申报;
3.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内公司未在国内证券交易
所上市。
出现下述之一情形 30 日内,雪莱特有权要求吴国
吴国成、 成回购其股份。 雪莱特已退出,相
3 雪莱特 吴国成 1.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完成 IPO 申报; 关协议履行完毕
2.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内公司未在国内证券交易
所上市。
出现下述之一情形 30 日内,晟大鹏祥有权要求吴
国成回购其股份。
吴国成、 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公司未完成 IPO 申 晟大鹏祥已退出,
4 晟大鹏祥 吴国成 报; 相关协议履行完毕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公司撤回 IPO 申报;
3.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内公司未在国内证券交易
所上市。
出现下述之一情形 30 日内,李然有权要求吴国成
回购其股份。
吴国成、 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公司未完成 IPO 申 李然已退出,相关
5 李然 吴国成 报; 协议履行完毕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公司撤回 IPO 申报;
3.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内公司未在国内证券交易
所上市。
6 吴国成、 吴国成 出现下述之一情形 30 日内,高忠华有权要求吴国 高忠华已退出,相
高忠华 成回购其股份。 关协议履行完毕
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公司未完成 IPO 申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