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晋电气:公开转让说明书

2022年12月22日查看PDF原文
     115.69    1.16%

  17                        陈孝金                                102.84    1.03%

  18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13    0.77%

  19          广东华迪民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7.13    0.77%

  20                        黄椿林                                77.13    0.77%

  21                          张平                                  77.13    0.77%

  22                        黄建强                                30.85    0.31%

  23                        朱锦杰                                25.71    0.26%

  24                        杨晓丹                                23.14    0.23%

  25                        朱铨浣                                20.57    0.21%

  26                          侯捷                                  15.43    0.15%

                          合计                                  10,000.00  100.00%

    (9)2022 年 8 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22 年 8 月 10 日,股东谢可平分别与苏一博、刘素侠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约定谢可平将其持有的公司 22 万股股份以 206.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一博,谢可平将其持有的公司 10 万股股份以 9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素侠。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吴国成                              4,021.54      40.22%

  2        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96.70        8.97%

  3          赣州稀金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03.67        6.04%

  4          珠海维康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1.48        5.31%

  5      广东凤凰源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4.48        5.24%

  6        广东国民凯得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62.78        4.63%

  7    广东粤财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3.92        4.34%

  8                        胡伟峰                                311.09        3.11%

  9            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08.52        3.09%

 10        赣州战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01.32        3.01%

 11          珠海融通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9.82        2.40%

 12        深圳市壹海金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4.26        1.54%


 13  广东顺德科创智谷进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4.26        1.54%

 14            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154.26        1.54%

 15                        谢可平                                227.16        2.27%

 16                        叶旭升                                115.69        1.16%

 17                        陈孝金                                102.84        1.03%

 18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13        0.77%

 19        广东华迪民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7.13        0.77%

 20                        黄椿林                                77.13        0.77%

 21                        张平                                  77.13        0.77%

 22                        黄建强                                30.85        0.31%

 23                        朱锦杰                                25.71        0.26%

 24                        杨晓丹                                23.14        0.23%

 25                        朱铨浣                                20.57        0.21%

 26                        侯捷                                  15.43        0.15%

 27                        苏一博                                22.00        0.22%

 28                        刘素侠                                10.00        0.10%

                        合计                                  10,000.00    100.00%

(二) 批复文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已经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不存在已经制定且将要实施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安排

  维康利及融通汇系公司的持股平台,分别持有公司 531.48 万股和 239.82 万股股
份。2016 年 12 月,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进行增资,使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股权激励的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激励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12 月 10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维康利及融通汇以货币对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维康利以货币增资 930.24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516.80 万元,剩余 413.4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融通汇以货币增资 419.76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33.20万元,剩余 186.5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 1.8元/1元出资额。
    2、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1)维康利

  详细情况见本节“二、股份挂牌情况”之“(二)公司股权情况”之“3、前十名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之“机构股东情况”之“3、珠海维康利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融通汇

  详细情况见本节“二、股份挂牌情况”之“(二)公司股权情况”之“3、前十名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之“机构股东情况”之“9、珠海融通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持股平台规范运行情况和登记备案情况

  维康利及融通汇作为持股平台,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不存在摊派、强制分配等方式强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且已在平台设置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以及所持公司股权的管理机制,并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维康利及融通汇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

  维康利及融通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4、持股平台的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员工合伙人自公司离职的,或者公司解除与员工合伙人的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合伙人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

    5、股权激励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

    6、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事项                                  主要内容

  授予 维康利及融通汇系公司的持股平台,分别持有公司 531.48 万股和 239.82 万股股份。
        2016 年 12 月,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进行增资,使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在公司上市前、最低持股期届满前,激励对象发生辞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因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降职或辞退、退休、伤残等情况但未发生合伙协议规定的禁
        止行为的,该激励对象应在离职、降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退伙手续,实际控制人
        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按如下原则受让财产份额:

 日常管 (1)激励对象退休、伤残情形的,转让价格: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理、流 ×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②激励对象实缴出资额(X)+实缴出资额(X)×5% 转、退 ×(入伙日至转让日天数)/365,按两者中金额较高者确定;
 出机制 (2)激励对象发生辞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降职或辞
        退情形的,转让价格按照激励对象实缴出资额(X)+实缴出资额(X)×5%×(入伙日
        至转让日天数)/365 确定;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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