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授予情况
2016 年 12 月 10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维康利及融通汇以货币对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维康利及融通汇作为持股平台,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增资符合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价款已支付完毕,且经过了相关合伙人同意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2)流转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持股平台份额未发生对外流转情况。
(3)退出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持股平台发生激励对象退出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7 年 5 月,陈炜忠退出维康利
2017 年 5 月,陈炜忠自公司离职,并与吴国成签订《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
议》,陈炜忠将其持有的维康利 0.85%的合伙份额以 54.97644 万元的价格(计算标准为: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5%×(入伙日至离职日天数/365))转让给吴国成,陈炜忠退出维康利。2017 年 6 月,维康利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合伙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②2017 年 7 月,杨劲退出维康利
2017 年 6 月,杨劲自公司离职,并与吴国成签订《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
议》,杨劲将其持有的维康利 1.08%的合伙份额以 10.320263 万元的价格(计算标准为: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5%×(入伙日至离职日天数/365))转让给吴国成,杨劲退出维康利。2017 年 7 月,维康利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合伙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③2017 年 9 月,陈文忠、俞庆平退出维康利
2017 年 8 月,陈文忠、俞庆平自公司离职,并与吴国成签订《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转让协议》,陈文忠、俞庆平分别将其持有的维康利 2.9%、2.84%的合伙份额以
278,654.79 元、272,538 元的价格(计算标准为: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5%×
(入伙日至离职日天数/365))转让给吴国成,陈文忠、俞庆平退出维康利。2017 年9 月,维康利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合伙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④2018 年 4 月,吴红波、江荣旺、王立红退出维康利
2018 年 3-4 月,吴红波、江荣旺、王立红自公司离职,并与吴国成签订《合伙企
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吴红波、江荣旺、王立红分别将其持有的维康利 1.93%、
1.64%、2.79%的合伙份额以 191,194.52 元、162,431.51 元、275,639.67 元的价格(计算标准为: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5%×(入伙日至离职日天数/365))转让给吴国成,吴红波、江荣旺、王立红退出维康利。2018 年 4 月,维康利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合伙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⑤2018 年 10 月,刘春哲、刘小林、罗光辉退出维康利
2018 年 8-10 月,刘春哲、刘小林、罗光辉自公司离职,并与吴国成签订《合伙
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刘春哲、刘小林、罗光辉将其持有的维康利 3.87%、
2.13%、1.51%的合伙份额以 390,821.92 元、214,952.05 元、152,420.55 元的价格(计算标准为: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5%×(入伙日至离职日天数/365))转让给吴国成,刘春哲、刘小林、罗光辉退出维康利。2018 年 10 月,维康利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合伙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⑥2019 年 1 月,刘华、黄海明退出维康利
2018 年 11-12 月,刘华、黄海明自公司离职,并与吴国成签订《合伙企业财产份
额转让协议》,刘华、黄海明将其持有的 1.74%、5.80%维康利的合伙份额以
177,090.41 元、593,112.33 元的价格(计算标准为: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5%×(入伙日至离职日天数/365))转让给吴国成,刘华、黄海明退出维康利。2019 年 1月,维康利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合伙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⑦2019 年 4 月,刘重义退出维康利
2019 年 3 月,刘重义自公司离职,并与吴国成签订《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
议》,刘重义将其持有的维康利 0.97%的合伙份额以 99,332.88 元的价格(计算标准为: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5%×(入伙日至离职日天数/365))转让给吴国成,刘重义退出维康利。2019 年 4 月,维康利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合伙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合伙份额转让价格等依据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并签署了转让协议,价款已支付完毕,且经过了相关合伙人同意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http://zxgk.court.gov.cn/)等公开网站查询,公司、吴国成与激励对象不存在与股权激励相关的诉讼纠纷情况。
综上,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二)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公司运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康晋有限所实施的股权激励未约定明确的服务期限等限制条件,在授予时即生效。有限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11 号-股份支付》的要求,参考外部投资者的交易价格,就上述股权激励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有限公司在 2016 年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658.0005 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3、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吴国成,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 区域股权市场挂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非货币资产出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价金额 是否 是否与生产 是否办理产 如存在瑕
非货币资产名称 (元) 评估 经营相关 权转移手续 疵,是否 备注
规范
《CKTM环网柜温
升在线监测装置软
件 V1.0》、
《CKPM502 户内 已对非货币
电压型保护装置软 26,300,000 是 是 是 是 出资部分进
件 V1.0》及 行减资
《CKPM302A微机
保护装置软件
V1.0》软件著作权
合计 26,300,000 - - - - -
(六) 其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出资瑕疵 是
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代持 否
公司是否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 否
发行过证券
公司是否存在分立、合并事项 否
具体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出资相关事项
2013 年 5 月 7 日,康晋有限股东会议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6,050 万
元,实收资本由 3,420 万元变更为 6,050 万元;同意公司股东吴国成、韦柳涛及胡伟峰以共同拥有的《CKTM 环网柜温升在线监测装置软件 V1.0》、《CKPM302A 微机保护装置软件 V1.0》及《CKPM502 户内电压型保护装置软件 V1.0》三项软件著作权作价2,630万元投资入股。
2013 年 5 月 8 日,《CKTM 环网柜温升在线监测装置软件 V1.0》、《CKPM302A 微
机保护装置软件 V1.0》及《CKPM502 户内电压型保护装置软件 V1.0》的著作权人变更为康晋有限。
上述三项用于增资的软件著作权的开发完成时间分别为 2012 年 8 月 10 日、2012
年 10 月 10 日、2012 年 10 月 20 日。2013 年 4 月 7 日,吴国成、韦柳涛、胡伟峰获得
上述三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吴国成、韦柳涛、胡伟峰完成该三项软件著作权时均任职于康晋有限。其中,2009 年 3 月至今,吴国成担任康晋电气执行董事及董事长
职务;2006 年 6 月至 2015 年 7 月期间,韦柳涛任康晋有限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今,胡伟峰先后担任公司技术部经理、总工程师、研发总监及副总经理。该三项软件著作权作品为吴国成、韦柳涛、胡伟峰的工作任务,且主要利用有限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由公司承担责任。
据此,主办券商和公司律师认为:吴国成、韦柳涛、胡伟峰以职务发明向有限公司增资,该等出资行为存在法律瑕疵。为消除前述瑕疵,2014年 1月 20 日,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 8,680 万元变更为 6,050 万元,减少注册资本 2,630 万元。其中,股东吴国成减少知识产权出资 2,130.30 万元,股东韦
柳涛减少知识产权出资 368.20 万元,股东胡伟峰减少知识产权出资 131.50 万元。本次变更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6,050 万元。减资后上述三项知识产权仍登记于康晋有限名下。
2014 年 1 月 25 日,康晋有限在珠海特区报 08 财经版发布了减资公告,公告公司
注册资本将由 8680 万元减少至 6050 万元,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康晋有限
申报债权。至 2014 年 3 月 12 日公告期满,无债权人向康晋有限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要求。
2014 年 3 月 16 日,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珠海德源验字
[2014] 0015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4 年 3 月 12 日止,康晋有限已减少注
册资本 2,630 万元,减资后的实收资本为 6,050 万元。
2014 年 4 月 2 日,康晋有限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
记。
综上所述,吴国成、韦柳涛、胡伟峰以职务发明向有限公司增资部分已进行减资,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据此,主办券商和公司律师认为,前述瑕疵不构成影响本次挂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开始时间 任期结束时间 国家或地区 境外居留权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1 吴国成 董事长、总 2020年 3 月 25日 2023年 3 月 24日 中国 无 男 197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