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 股票简称:华业 3 编号:临 2023-005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9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1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2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李仕林 时为华业资本持股 5%以上的第二大股东
燕 飞 时任华业资本总经理
孙 涛 时任华业资本董事
徐 红 时任华业资本董事长
刘荣华 时任华业资本董事
尹 艳 时任华业资本董事
郭 洋 时任华业资本财务总监
赵双燕 时任华业资本董事会秘书
蔡惠丽 时任华业资本董事
黄 健 时任华业资本独立董事
王 涛 时任华业资本独立董事
张 焰 时任华业资本监事
黄 航 时任华业资本监事
王剑聪 时任华业资本监事
莘 雷 时任华业资本副总经理
毕玉华 时任华业资本副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完整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未按规
定披露关联方信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且未充分披露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
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2016 年、2017 年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主要内容
1、未完整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华业资本未在 2016 年年度、2017 年年度报告中完整披露总经理燕飞、董事刘荣华、
董事蔡惠丽、独立董事黄健、独立董事王涛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未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完整披露监事黄航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1 号)第五十三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华业资本未在 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中完整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信息
2016 年 4 月 29 日,华业资本发布《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将李仕林及其控
制的企业均列为华业资本关联方。李仕林为华业资本持股 5%以上股东重庆玖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满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禄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司(以下简称重庆凯琪)、重庆海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丰)、重庆珑和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珑和)、重庆天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应)、重庆思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思亚)、重庆莱美广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广亚)、成都市康来兴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康来兴)、重庆鼎洲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鼎洲)、重庆临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慈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慈慷,2016 年 1 月 18 日注销)等 11 家公司均由李仕林实际控制或由李仕林与
李某芳(李仕林业务合作伙伴)共同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前述公司均属于华业资本的关联方。李仕林未告知华业资本前述关联方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 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华业资本未在 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中完整披露相关关联方信息,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尔医疗)为华业资本的全资孙公司,重庆海宸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宸医药)为捷尔医疗的全资子公司。李仕林为捷尔医疗董事长。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捷尔医疗、海宸医药与李仕林控制的重庆海
丰、重庆景嘉、重庆凯琪、莱美广亚、重庆珑和、重庆天应、重庆思亚、重庆鼎洲、成都康来兴、重庆慈慷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捷尔医疗、海宸医药与李仕林控制的前述公司
2016 年度累计发生应收款项 47,144.36 万元,期间累计回收 51,994.71 万元;2017 年度
累计发生应收款项 30,457.19 万元,期间累计回收 28,962.04 万元;2018 年 1 至 6 月累
计发生应收款项 121,730.67 万元,期间累计回收 88,395.41 万元。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1 号、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四十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17〕18 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华业资本未在 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半
年度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未按规定披露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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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韵医药)是李仕林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华业资本的关联方。华业资本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以下简称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模式为:由恒韵医药将其与三家部队医院的债权或从医院小供应商处购买的债权,以一定折扣再次转让给华业资本等公司,部分债权最终形成金融产品。华业资本未按规定披露的关联交易如下:
2016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华业资本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藏华烁)以参与认购北信瑞丰资产管理计划或以子公司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锐民合)、 西藏华烁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太龙城)增资的形式,受让转让方对三甲医院享有的应收账款,金额共计 324,53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73%。经查,前述认购 或增资实际用于受让恒韵医药对三家部队医院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为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1 号)第四十条的规定,华业资本未在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述关联交易情况,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6 年 11 月 22 日、2016 年 12 月 3 日、2017 年 1 月 14 日、2017 年 5 月 23 日,华
业资本子公司国锐民合、西藏华烁向景太龙城增资,公告称因景太龙城的普通合伙人变更为至为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为投资),华业资本董事会秘书赵双燕任至为
投资董事(2017 年 5 月 23 日临时公告华业资本董事孙涛、董事会秘书赵双燕任至为投资
董事),至为投资为华业资本的关联方,对景太龙城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查,华业资
本时任董事孙涛、董事会秘书赵双燕自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6 月 27 日担任至为
投资董事,对景太龙城的增资均实际用于受让恒韵医药对三家部队医院享有的 应收账款
债权,华业资本未从恒韵医药角度进行关联交易披露,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 月
14 日的公告未披露华业资本董事孙涛任至为投资董事的情况。
2017 年 7 月 26 日、8 月 22 日,华业资本子公司国锐民合、西藏华烁向景太龙城增资,
金额共计 98,569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40%。根据《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至为投资在此期间仍为华业资本关联方,前述增资实际用于受让恒韵医药对三家部队医院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构成关联交易。华业资本在相关临时公告中未按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也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四十条的规定在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述关联交易情况,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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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且未充分披露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
(1)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2016 年 10 月 28 日,华业资本发布《关于子公司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增资的公告》,涉及西藏华烁向景太龙城购买其发行的项目名称为“景太 19”“景
太 20”劣后级份额;2017 年 1 月 14 日,华业资本发布《关于子公司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涉及西藏华烁向景太龙城购买其发行的项目名称为“景太 23”劣后级份额。
“景太 19”“景太 20”“景太 23”标的债权预计到期日分别为 2018 年 7 月 26 日、
2018 年 8 月 23 日、2018 年 9 月 20 日,西藏华烁所持有的劣后级份额于到期日未获清偿,
金额分别为 35,422.08 万元、 35,357.28 万元和 19,559.17 万元。华业资本未及时披露
前述情况,迟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披露,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2)未充分披露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
在“景太 19”“景太 20”逾期未能兑付的情况下,华业资本及西藏华烁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