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各项税款计提、缴纳的内控流程如下:(1)公司财务部门完成税务核算后,编制记账凭证,填写或打印纸质税务申报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权限进行审批;(2)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负责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取得银行回单并编制付款凭证,在此基础上定期编制税务缴纳汇总表,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内审人员审阅;(3)公司针对税款计提、缴纳的相关事项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
报告期初至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共发生上述 4 次税务处罚,处罚原因均为相关主体未及时申报纳税,处罚金额每次均为 50 元。该等事项的发生系相关工作人员疏忽所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自查发现相关问题后立即进行了补正,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发行人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情节轻微的违规违纪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内部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
针对上述多次出现纳税申报违规的情况,发行人采取了如下方式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1)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完成纳税申报后,由财务部门不同岗位的人员对相应所属期的各项税金申报及扣款情况进行检查,以避免税金漏报、漏扣款;(2)加强办税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办税人员的职业素质及专业技能,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再发生同类违规情况,整改措施有效。
(二)公司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2019 年度,发行人与园区经营公司发生销售商品及采购货物等交易,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行人未事前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2020 年 4 月 27
日、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分别予以了补充披露。
同时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确认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整体确认。
2022 年 6 月,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口头警示通知,认为发行人上述关联交易
审议及披露(瑕疵)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对发行人、董事长叶文光、董事会秘书张小艳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发行人已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前期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并予以披露。同时,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均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再次发生上述问题。
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转移的情形。
六、 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经营范围为:服务:单片机、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产品、电子产品、物联网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照明灯具、照明控制设备、照明控制
系统、教学仪器设备、灯具配件的技术开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光源技术的技术开发,节能技术的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范围、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之“(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业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列示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序号 关联方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 利尔达控股 公司控股股东
2 陈凯 公司实际控制人
3 叶文光 公司实际控制人
4 陈云 公司实际控制人
5 陈兴兵 一致行动人
6 陈丽云 一致行动人
7 陈静静 一致行动人
8 黄双霜 一致行动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控股股东利尔达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凯、叶文光、陈云、一致行动人陈丽云、陈静静以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 园区经营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 杭州物智咨询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 利合达工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 八杯水科技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 利尔达小贷 控股股东参股 21%的企业
6 杭州睿芯智创投资管理 陈凯持有 0.03%份额,并任执行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序号 关联方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 利尔达物联网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展芯科技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先芯科技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希贤科技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 贤芯科技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客思智能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 物芯科技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 绿鲸科技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 安芯技术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 利尔达香港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 新晔展芯 公司的参股公司
12 比邻科技 公司的参股公司
13 海大科技 公司的参股公司
14 易成软件 公司的参股公司
15 点亮科技 公司的参股公司
16 地芯科技 公司的参股公司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5、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叶文光 董事长
2 陈凯 董事、总经理
3 段焕春 董事、副总经理
4 陈云 董事
5 孙其祖 董事、财务负责人
6 孙瑶 董事、副总经理
7 潘士远 独立董事
8 杨柳勇 独立董事
9 崔彦军 独立董事
10 李雷 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