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股权(对应 8.3145 万元注册资本)以 1,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高瑞壹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陶莎莎将其持有的基烁有限 0.7353%的股权(对应 4.1572 万元注册资本)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荣森。(2)变更经营范围、董事会成员;(3)对应修订公司章程。
2021 年 11 月 1 日,陶莎莎与广东高瑞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荣森分别就上
述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21 年 12 月 16 日,基烁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基烁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勇 250.00 44.22 货币
2 陶莎莎 191.53 33.88 货币
3 广州创钰铭安创业投资合 38.46 6.80 货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东莞市天烁实业投资合伙 30.00 5.31 货币
企业(有限合伙)
5 东莞德彩红丰股权投资中 18.85 3.33 货币
心(有限合伙)
6 廖健 16.00 2.83 货币
7 广东高瑞壹号股权投资合 8.31 1.47 货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8 东莞德彩玉丰股权投资中 8.08 1.43 货币
心(有限合伙)
9 杨荣森 4.16 0.73 货币
合 计 565.38 100.00 -
(7)2022 年 4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2 年 4 月 20 日,基烁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广东高瑞壹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基烁有限 1.4706%的股权(对应 8.3145 万元注册资本)以1,030.684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陶莎莎。杨荣森将其持有的基烁有限 0.7353%的股权(对应 4.1572 万元注册资本)以 515.34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陶莎莎。陶莎莎将其持有的基烁有限 2%的股权(对应11.3077万元注册资本)以 264.249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楠楠。(2)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2022 年 4 月 20 日,陶莎莎与广东高瑞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荣森、张楠楠
分别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22 年 4 月 28 日,基烁有限就本次变更事宜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基烁有限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勇 250.00 44.22 货币
2 陶莎莎 192.69 34.08 货币
3 广州创钰铭安创业投资合 38.46 6.80 货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东莞市天烁实业投资合伙 30.00 5.31 货币
企业(有限合伙)
5 东莞德彩红丰股权投资中 18.85 3.33 货币
心(有限合伙)
6 廖健 16.00 2.83 货币
7 张楠楠 11.31 2.00 货币
8 东莞德彩玉丰股权投资中 8.08 1.43 货币
心(有限合伙)
合 计 565.38 100.00 -
本次陶莎莎转让其持有的基烁有限 2%的股权(对应 11.3077 万元注册资本)给张楠楠,系基
烁有限对张楠楠进行的股权激励,就本次股权激励事宜,基烁有限制定相应股权激励计划,对本
次股权激励事宜进行了明确。
(8)2022 年 7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基烁有限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健粤审[2022]1473 号),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基烁有限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 13,180.74 万元。
2022 年 6 月 22 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市基烁实业有限公
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革所涉及的东莞市基烁实业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
字[2022]第 2-0950号),截至 2022 年 4 月 30日基烁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4,393.01万元。
2022 年 7 月 4 日,基烁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有限公司全体
股东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131,807,446.48 元,按 2.93:1 的比例折合为
股份公司成立后的股本 4,500 万股,每股面值 1元,余额人民币 86,807,446.48元全部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按上述比例折成股份公司的股份。
2022 年 7 月 4 日,基烁股份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就设立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事宜达成协议,约定了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协议的生效及终止等事宜。
2022 年 7 月 20 日,基烁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基烁有限整体
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有关决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通过了《广东基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2 年 7 月 25 日,基烁股份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6451359XH),注册资本 4,500.00 万元。
2022 年 10 月 10 日,天健会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7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止东莞市基烁实业有
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131,807,446.48 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股本 4,500 万元整,资本公积 86,807,446.48元。
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勇 19,897,960 44.22 净资产折股
2 陶莎莎 15,336,734 34.08 净资产折股
3 广州创钰铭安创业投资 3,061,222 6.80 净资产折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东莞市天烁实业投资合 2,387,755 5.31 净资产折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5 东莞德彩红丰股权投资 1,500,004 3.33 净资产折股
中心(有限合伙)
6 廖健 1,273,469 2.83 净资产折股
7 张楠楠 900,001 2.00 净资产折股
8 东莞德彩玉丰股权投资 642,855 1.43 净资产折股
中心(有限合伙)
合 计 45,000,000 100.00 -
(二) 批复文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进行过五次股权激励,其中 2020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
让(即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2022 年 4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即 2022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 基本情况”之“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之“(一)历史沿革”。
(1)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
2021 年 6 月,原激励对象刘琪因个人原因离职,按照基烁有限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规定,基烁
有限有权指定第三方以特定价格回购原授予刘琪的合伙份额。经基烁有限确定并与刘琪协商,决
定安排将原授予刘琪的 69.36 万元份额分别转让给陶志业 54.4 万元、杨康 4.76 万元、钟家宜 4.76
万元以及陶莎莎 5.44 万元,其中对陶志业、杨康、钟家宜系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转让价格为 1.038元/1 元合伙份额(参照其获得该合伙份额对应价格加上年化利率 7%标准计算),相关价款已支付。
(2)2021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
2021 年 10 月,原激励对象王兴亮因个人原因离职,按照基烁有限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规定,基
烁有限有权指定第三方以特定价格回购原王兴亮的授予份额。刘文继自 2021 年 4 月加入基烁有限后开始担任公司研发副总工程师、研发总监等关键研发岗位。经基烁有限与王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