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
1 强盟集团 否 功能母粒、材 70,637,247.80 55.63%
料贸易
2 顶新薄膜集团 否 功能母粒 4,617,433.64 3.64%
3 东莞市元亿塑化有 否 材料贸易 3,908,858.39 3.08%
限公司
4 南京兰埔成新材料 否 功能母粒 3,440,707.96 2.71%
有限公司
5 东莞市源胜塑胶制 否 功能母粒、材 3,262,511.20 2.57%
品有限公司 料贸易
合计 - - 85,866,758.99 67.62%
注:1. 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强盟集团”主体为苍南县强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强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顶新薄膜集团”包括山西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顶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元
业务类别
序号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销售内容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例
1 强盟集团 否 功能母粒、材 55,065,435.38 64.83%
料贸易
2 顶新薄膜集团 否 功能母粒 4,119,469.03 4.85%
3 双星新材 否 功能母粒 3,380,973.44 3.98%
4 树业环保科技股份 否 功能母粒 2,907,522.12 3.42%
有限公司
5 海安浩驰科技有限 否 功能母粒 2,688,672.56 3.17%
公司
合计 - - 68,162,072.53 80.25%
注:1. 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强盟集团”主体为苍南县强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强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顶新薄膜集团”包括山西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顶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双星新材”全称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客户中占有权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客户集中度较高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80.25%、67.62%及 84.07%,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各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 50%。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功能母粒具有高度定制化特点,报告期内受限于产能因素,公司战略上优先服务规模体量较大、产品毛利率高以及合作稳定的客户,符合商业逻辑;另一方面,公司产品的性能品质直接影响下游复合功能性材料最终功能属性的实现,为确保供货的稳定性与合格率,下游客户一般会对上游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与考核,基于时间成本与机会成本等综合考虑,通常上游供应商进入下游客户的供应链系统后,双方基本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下游客户轻易不会主动更换供应商。
对于上述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公司已采取措施予以积极应对,包括稳固与现有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增加客户对自身产品及服务的黏性;组织市场部积极开展市场开拓与产品宣传,增加客户来源,提高客户广度,进而降低单一客户的比重。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强盟集团销售“蓝色功能母粒”、“白色功能母粒”、“红色功能母粒”、“橙色功能母粒”等产品,该等产品合计占公司各期向强盟集团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83.50%、84.19%、92.69%。根据对强盟集团的访谈,目前基烁股份占其功能母粒整体采购量的 70%左右,其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采购上述产品情况如下:
2022 年 1-7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向基烁股份 向其他供应 向基烁股份 向其他供应 向基烁股份 向其他供应
采购占比 商采购占比 采购占比 商采购占比 采购占比 商采购占比
蓝色功 100% - 100% - 100% -
能母粒
白色功 80%-90% 10%-20% 80%-90% 10%-20% 80%-90% 10%-20%
能母粒
红色功 100% - 100% - 100% -
能母粒
橙色功 100% - 100% - 100% -
能母粒
蓝色功能母粒、红色功能母粒等均用于强盟集团有色光电基膜产品生产,橙色功能母粒主要应用于胶带薄膜产品,鉴于上述产品对功能母粒物性要求严格,为保证性能稳定性和一致性,强盟集团除白色功能母粒存在少量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外,均全部向公司采购。
对于白色功能母粒,根据对强盟集团的访谈记录,其确认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与向公司采购单价的差异在 5%以内,基本在 1%-2%之间,采购价格差异较小。
(三) 供应商情况
1、 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和设备采购,其中原材料采购为 PET 树脂、AS 树脂等主
材、钛白粉以及增韧剂、抗氧剂等助剂原料,由于采购的原材料均为基础化工产品,市场供应充足。
2022 年 1 月—7 月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业务类别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关联 采购内容 金额 占采购总额
方 的比例
1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 否 瓶级 PET 聚酯切 9,305,708.04 17.15%
司 片
2 广州高望贸易有限公 否 钛白粉 9,053,805.31 16.69%
司
3 台化兴业(宁波)有 否 ABS树脂 7,688,495.58 14.17%
限公司
4 深圳市华鹰塑胶原料 否 AS 树脂 5,925,663.60 10.92%
有限公司
5 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 否 AS 树脂 4,263,938.02 7.86%
总公司
合计 - - 36,237,610.55 66.79%
2021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业务类别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关联 采购内容 金额 占采购总额
方 的比例
1 广州高望贸易有限公 否 钛白粉 15,159,404.44 15.29%
司
2 山东万达化工有限公 否 ABS高胶粉 11,610,619.45 11.71%
司
3 广东利安达新材料科 否 PET 切片等 7,905,544.33 7.97%
技有限公司
4 东莞市朗普新材料有 否 聚苯乙烯等 7,814,362.88 7.88%
限公司
5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 否 瓶级 PET 聚酯切 6,280,951.33 6.33%
司 片
合计 - - 48,770,882.43 49.18%
2020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业务类别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关联 采购内容 金额 占采购总额
方 的比例
1 广州泛亚聚酯有限公 否 聚酯切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