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中草香料及民生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豁免披露版)

2023年03月24日查看PDF原文

                          香味                    可用于调配酒类、烟用、食
                                                    用香精

              大蒜油    淡黄色液体,浓烈大蒜  主要用于食品、保健品等领
                          味;广谱抗菌性          域

 天然香料      生姜油    浅黄色/黄色液体,生姜香  主要用于调配食用香精、饮
                          气                      料、糖果、日化及保健品等

                          橙红色/橙褐色液体,橘子  主要用于糖果类、饮料、洗
              红橘油    香气;                  涤护理用品、医药、口腔护
                                                    理产品等

              留兰香油    淡黄色/淡黄绿色液体,留  主要用于牙膏、漱口水等

                          兰香味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项下的“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68)-香料、香精制造(C268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制造业项下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发行人业务不涉及电子烟业务。

    2、发行人产品应用于电子烟相关领域的情况

  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广泛,部分产品如凉味剂 WS-23、凉味剂 WS-3 等,
由于其可赋予产品清凉感,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和饮料中,也是《电子烟》国家标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之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直接销售给电子烟行业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电子烟行业客户收入              1,014.16              603.89              147.62

营业收入                      18,939.48          15,012.63          10,450.26

      占比                      5.35%              4.02%              1.41%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向电子烟行业客户销售的收入占比整体相对不高,但随着凉味剂系列产品在电子烟领域的不断渗透,相关收入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子烟行业的下游客户较为分散,选取最近三年累计销售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其业务与电子烟行业相关客户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昌宁德康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15.31          41.67              -

广州天然科技有限公司                        50.73          61.29            3.93

深圳市恒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7.74            7.43              -

深圳市莱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7.70          136.39          28.89

深圳市馨火科技有限公司                    100.32          29.57            3.65

深圳一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6.55            9.56              -

              合计                        498.35          285.91          36.47

    3、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属于电子烟相关业务,无需按照相关行业监管规定履 行审批、认证、注册程序,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关于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 业许可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许可证办事须知》,从事 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 许可范围归为三类: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产品类)、生产企业许可证(雾化 物类)、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用烟碱类),具体包括:

        许可类别                              具体内容

                        1.烟弹生产(内销/出口);烟弹代加工;烟弹品牌持有(内

                        销/出口)。

 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  2.电子烟烟具生产(内销/出口);电子烟烟具代加工;电子

 烟产品类)            烟烟具品牌持有(内销/出口)。

                        3.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生产(内销/出口);烟弹与烟

                        具组合销售的产品代加工;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品牌

                        持有(内销/出口)。

 生产企业许可证(雾化  雾化物生产(内销/出口)。
 物类)
 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  电子烟用烟碱生产(内销/出口)。
 烟用烟碱类)

    由上表可见,电子烟生产企业许可证针对的生产产品为“烟弹”、“烟具”、 “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以及“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存在于烟草 中的生物碱,俗称“尼古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中国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41700-2022),“烟弹”是 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溶胶的电子装 置,“雾化物”是指可被电子装置全部或部分雾化为可吸入溶胶的混合物及辅助 物质。

    发行人主要产品凉味剂、合成香料、天然香料均属于香精香料产品,产品 用途广泛,可用于食品、饮料、化妆品、烟制品、医药等行业。《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将公司的凉味剂 WS-23 产品列为
许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国家药监局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 版)》
于 2021 年 5 月 1 日开始执行,将公司的凉味剂 WS-23、凉味剂 WS-3 等凉味剂
系列产品列入使用目录中;《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41700-2022)中亦载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中凉味剂 WS-23、凉味剂 WS-3 可作为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发行人并未从事电子烟行业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部分产品可用于电子烟雾化物的添加剂,系由于其产品用途多样性导致。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不涉及电子烟相关业务,发行人不属于电子烟行业被监管主体,无需按照相关行业监管规定履行审批、认证、注册程序,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二、市场发展空间是否受限。请发行人:①结合境内外香精香料行业的竞争情况、公司的市场地位、行业政策发展趋势、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境内外下游食品饮料、日化、烟草等行业对香精香料的应用及差异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空间,是否存在成长空间有限、行业天花板明显的情况,如存在,请充分揭示风险。②分析说明格林生物等境内香精香料主要企业的名称、市场份额、业务构成划分标准、与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异同点、是否存在竞争关系等情况,并视情况就发行人市场份额等情况作风险揭示。③结合自身业务规模、产品/服务结构及市场地位、技术水平、与行业技术迭代趋势的匹配情况、与行业内主要企业的比较情况等,客观充分披露公司竞争劣势。

    (一)结合境内外香精香料行业的竞争情况、公司的市场地位、行业政策发展趋势、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境内外下游食品饮料、日化、烟草等行业对香精香料的应用及差异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空间,是否存在成长空间有限、行业天花板明显的情况,如存在,请充分揭示风险。

    1、香精香料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香精香料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食品、日化、医药、饲料等行业的重要原料配套产业,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下游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是现代社会人类高质量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下游食品饮料、日化、烟草等行业的蓬勃发展,其对香精香料的需求不断增加,香精香料市场规模也处于增长趋势之中。

  全球市场上,根据 Leffingwell&Associates 的统计数据,自 2008 年至 2021

年国际香精香料市场规模持续稳定增长,由 2008 年的 203 亿美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299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达 3.02%。

  数据来源:Leffingwell&Associates、共研网

  国内市场上,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持续增长,食品、医药、饮料、日化等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张,带动我国香精香料行业的持续稳定的增长,根据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我国香精香料市场规模由 2016 年的
252亿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408 亿元,年复合增长达 12.80%。

  数据来源: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

  如上所述,香精香料行业市场空间巨大,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下游行业的发展,市场规模仍处于不断增长中。


    2、境内外香精香料行业的竞争情况和公司的市场地位

    (1)境外香精香料行业的竞争情况

  当前,欧洲、美国、日本已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香料香精工业中心,全球重要的香料香精生产企业主要来自上述国家和地区,香料香精行业的国际大公司以香精为核心产品带动香料行业的发展,凭借着雄厚的资金实力、人才储备等,并通过对关键香精的品种以及核心技术的控制保持其领先地位。2013-2019年,国际前十大香料香精企业占据着全球香料香精市场份额的 75%左右,呈现极高的市场集中度。

  全球主要香精香料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所属国家                  基本情况

奇华顿(Givaudan)          瑞士    成立于 1768 年,全球最大的香精香料公司,
                                    2021财年集团销售额 66.84 亿瑞士法郎

芬美意(Firmenich)          瑞士    成立于 1895 年,全球排名第二的香精香料公
                                    司,2021财年集团销售额 42.72 亿瑞士法郎

                                    成立于 1909 年,制造和提供食品、饮料、个人
国际香精香料(IFF)          美国    护理及家居用品行业的香精香料,2021 财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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