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 年 1 月 2022年3月28 2025 年 3 月 日 28 日 刘长树 监事 男 否 1967 年 6 月 2022年3月28 2025 年 3 月 日 28 日 隋宝生 监事 男 否 1974 年 7 月 2022年3月28 2025 年 3 月 日 28 日 郑强 副总经理 男 否 1971 年 2 月 2022年3月28 2025 年 3 月 日 28 日 黄玉敏 财务总监 男 否 1973 年 3 月 2022年3月28 2025 年 3 月 日 28 日 于媛 董事会秘书 女 否 1990 年 7 月 2022年3月28 2025 年 3 月 日 28 日 董事会人数: 5 监事会人数: 4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馨艺园林的控股股东股东大久建设是徐新实际控制的公司,徐新与徐庆为兄弟,郑强为徐庆的姐夫,徐龙为徐新、徐庆的堂弟。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键岗位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持普 期末持普 期末普通 期末持有 期末被授予 姓名 职务 通股股数 数量变动 通股股数 股持股比 股票期权 的限制性股 例% 数量 票数量 于媛 无 0 0 0 0% 0 0 合计 - 0 - 0 0% 0 0 2、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于媛,199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4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职于葛洲坝环嘉(大 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担任会计、审计;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职于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大 连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20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大连馨艺园林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具体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否 条规定的情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否 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 否 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 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是否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 否 是否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 否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财务负责人是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 是 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 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是否存在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 否 亲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 否 企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否与公司订立除劳务/ 否 聘任合同以外的合同或进行交易 是否存在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否 是否存在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 否 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等关键职务是否存在一人兼多职的情况 (六) 独立董事任职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4 4 生产人员 13 1 14 技术人员 5 1 6 销售人员 2 2 财务人员 3 3 员工总计 27 29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硕士 1 1 本科 3 3 专科 10 12 专科以下 13 13 员工总计 27 29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无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包含投资者关系管理、纠纷解决等条款,能够保护股东与投资者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公司的治理机制能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并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3、 公司重大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