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十九)和(二十四)。
4. 售后租回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三十)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
注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 13%、9%、
不动产 6%
城市维护建设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税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加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
注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北京华成智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5%
西安华成智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5%
(二)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 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中第 9 项规定: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再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1008013),于 2021
年开始执行高新政策,执行 1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于 2015 年 11
月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11002427),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
术企业,认证有效期 3 年;2018 年 11 月公司取得新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11008542),认证有限期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2021 年 12 月公司取得新发《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1008013),认证有限期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15%的比例缴纳。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期末”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年年末”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期”指 2022 年度,“上期”指 2021 年度。
1. 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库存现金 90,312.46 102,760.84
银行存款 55,010,657.92 12,244,755.24
其他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合 计 55,100,970.38 12,347,516.0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522,6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小 计 522,600.00
减:坏账准备
合 计 522,600.00
(2)期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期末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3.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账 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1 年以内 123,995,000.89 84,198,846.31
1 至 2 年 46,840,955.17 14,206,537.05
2 至 3 年 5,020,090.00 3,093,722.87
3 至 4 年 2,857,722.87 2,882,036.00
4 至 5 年 2,882,036.00 3,777,588.46
5 年以上 3,861,290.61 83,702.15
小 计 185,457,095.54 108,242,432.84
减:坏账准备 17,942,422.00 10,710,158.50
合 计 167,514,673.54 97,532,274.3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期末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185,457,095.54 100.00 17,942,422.00 9.67 167,514,673.54
其中:组合 1(账龄组合) 185,457,095.54 100.00 17,942,422.00 9.67 167,514,673.54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合 计 185,457,095.54 100.00 17,942,422.00 9.67 167,514,673.54
(续)
上年年末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108,242,432.84 100.00 10,710,158.50 9.89 97,532,274.34
其中:组合 1(账龄组合) 108,242,432.84 100.00 10,710,158.50 9.89 97,532,274.34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合 计 108,242,432.84 100.00 10,710,158.50 9.89 97,532,274.34
(3)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①组合 1(账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