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
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 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2)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 13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发布《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
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 2022 年 5 月 19 日起施行。
该通知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
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
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减让后的租赁 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且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的,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选择继续采用《新冠肺炎疫
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本公司对适用范 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
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
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通知施行日之
间发生的未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本通知进行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 16 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 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 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本解释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本解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本解释进行调整;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
本解释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
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本解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十)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立足应用于石油、石化及化工等行业的螺杆泵及相关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掌握了 螺杆泵系列产品的核心技术,并拥有一批在螺杆泵行业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人才,通过销售渠道的拓 展和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向中石油、中石化等全国各大石油、石化、化工等企业供应适应客户工况 需求、高质量的螺杆泵产品。
公司根据订单情况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进行产品生产,并经质检部检测 合格后交付客户验收确认,同时为客户提供售后维修服务。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海外业务拓展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也未发生变化。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是
其他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
详细情况 1、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有效期:2022 年 2 月 17-2025 年 2 月
17。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取得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 GR202012000044,有效期限三年。
3、公司被天津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项目 金额 占总资产的 金额 占总资产的 变动比例%
比重% 比重%
货币资金 7,407,341.84 16.72% 5,907,885.63 16.79% 25.38%
应收票据 593,208.00 1.34% 1,591,804.00 4.52% -62.73%
应收账款 18,436,932.17 41.61% 12,278,029.96 34.89% 50.16%
预付账款 2,596,944.12 5.86% 1,923,015.12 5.47% 35.05%
其他应收款 836,744.74 1.89% 930,285.54 2.64% -10.06%
存货 9,060,462.42 20.45% 7,263,146.80 20.64% 24.75%
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3,323,755.66 7.50% 2,925,953.20 8.32% 13.60%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1,150,160.21 2.60% 1,478,777.45 4.20% -22.22%
无形资产 119,479.39 0.27% 100%
商誉
递延所得税资 781,908.50 1.76% 870,699.12 2.47% -10.20%
产
短期借款 1,381,997.46 3.12% 100%
应付账款 6,245,216.53 14.10% 4,105,416.58 11.67% 52.12%
合同负债 1,890,165.77 4.27% 648,925.68 1.84% 191.28%
应付职工薪酬 497,047.42 1.12% 453,783.28 1.29% 9.53%
应交税费 3,185,026.26 7.19% 1,800,941.78 5.12% 76.85%
其他应付款 179,339.49 0.40% 40,160.26 0.11% 346.56%
一年内到期的 324,175.96 0.73% 310,879.83 0.88% 4.28%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45,721.55 0.55% 84,360.34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