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益气动: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4月21日查看PDF原文

            博益气动
                      NEEQ:831798
    天津博益气动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BOYI PHENUMICS Co.,LTD.)
                      年度报告
                      2022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2 年度我司共获得授      公司 2022 年 11 月 16 日
权专利 2 项,其中,发        收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
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        颁发的国家级《专精特
专利 1 项。                  新“小巨人”企业》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书,被正式授予工业信
我司有效专利数为 114        息化部第四批国家级专
项,其中:发明专利 28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项。                        称号,本次认定有效期
                            为三年,有效期为:

                            2022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目录


公司年度大事记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第五节  重大事件 ......25
第六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7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32
第八节  行业信息 ......35
第九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6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4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3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艾子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淑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若汐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1、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因涉及商业机密的原因与部分客户和供应商签订了保密协议,申请豁免披露客户和供应商名称。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经过多年的发展,高端产品上,公司目前已达到中国内陆气密
                                  检漏仪生产企业的领先水平,其自主研发的压力传感器与国际
                                  领先的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品牌效应上与国际同业企业相比
 市场竞争风险                      有一定的差距。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高技术能力、快速扩大产
                                  能规模,则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低端产
                                  品上,国内企业低技术、低成本竞争异常激烈,公司产品在低
                                  端市场缺乏优势。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治理机构、三会议事规则及具体业务制
                                  度,公司通过 OA、ERP、CRM、PLM 等办公自动化系统,将内部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控制制度逐步完善。但是,由于股份公司成立至今运营时间较
                                  短,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规范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对股份
                                  公司治理机制尚需逐步理解、熟悉,此外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完善。公司仍存在一定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从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来看,2021 年、2022 年公
                                  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5,259,043.78 元、
                                  31,364,176.81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公司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是 16,102,521.15 元和-
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2,125,616.46 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公司应收
                                  账款周转率分别是 9.12、8.32。从长期来看,公司研发新品转
                                  化为生产力需要大量的现金投入才能良好的支撑公司业务扩
                                  张的需要,才能更好的把握市场。如果公司不能尽快提高获取
                                  现金的能力,公司面临营运资金不足风险。

                                  公司 2021 年、2022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44、0.80,报
                                  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减慢。公司存货主要为气动元器件、电
存货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器元件、机械加工件、专用设备产品等。影响存货周转率的主
                                  要因素为完工但是根据合同没有结算的专用设备产品。存货占
                                  用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的风险。

                                  对于本行业企业而言,拥有稳定、高素质的研发和技术服务队
                                  伍对自身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目前,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人
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才争夺十分激烈。企业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因
                                  素的变化都会造成研发和技术服务队伍的不稳定,从而给公司
                                  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本公司已经被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
                                  局 天 津 市 税 务 局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
                                  GR202012000334),发证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有效期三
                                  年。本公司享受 15%税率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1]
                                  100 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3%税率征收增
                                  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
                                  策。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天津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就该事项进行备案。根据财税
                                  [2021]13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
                                  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
税收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            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
                                  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
                                  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
                                  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上海国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所出具的国瑞鉴证字【2023】第 00003 号《研究开发费用
                                  税前扣除专项审核报告》审核确认本公司 2022 年度实际发生
                                  研究开发费用为 12,336,753.77 元,可在税前加计扣除
                                  12,336,753.77 元。上述税收政策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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