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智造: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存在等待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2)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存在等待期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2)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会计处理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十二)收入

  1.收入确认的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收入确认的方法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当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时,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在确定履约进度时,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客户的商品和服务。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
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客户如果已经实物占有商品,则可能表明其有能力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其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或者使其他公司无法获得这些利益。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本公司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企业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通常情况下,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①本公司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②本公司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

  ③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
额冲减交易价格。

  ④在将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4.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业务是提供景区管理咨询服务和策规划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二十三)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3)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相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4.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 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二十五)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 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 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 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 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 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租赁期

    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 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应当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公司有终止 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应 当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2)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 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 励相关金额;

    ③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 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 认和计量。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在租赁开始日后,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①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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