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 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 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 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②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 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 回。公司应当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③公司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 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3)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 款额包括以下内容:
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④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⑤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 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 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 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 值,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 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 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 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 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 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售后租回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 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 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 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 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 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 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 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 况下 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二十七)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四、税项
(一)增值税
报告期内执行 6%的税率。
(二)城市建设维护税
按应缴纳增值税的 7%计征。
(三)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纳增值税的 3%计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增值税的 2%计征。
(四)企业所得税
本报告期内执行15%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符合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非特别指明,本附注“期末”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初”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系指 2022 年度,“上期”系指 2021 年度,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
为货币单位。
(一)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现金
银行存款 4,285,467.88 4,189,993.25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4,285,467.88 4,189,993.25
注:期末银行存款不存在抵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有或有潜在回收风险
的情况。
(二)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含 1 年) 7,359,898.75 20,838,279.00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1 至 2 年 10,901,860.00 7,683,217.00
2 至 3 年 6,133,882.00 2,146,043.20
3 至 4 年 2,146,043.20 2,746,000.00
4 至 5 年 2,746,000.00 300,000.00
5 年以上 617,550.00 317,550.00
小 计 29,905,233.95 34,031,089.20
减:坏账准备 11,178,720.65 3,167,744.65
合 计 18,726,513.30 30,863,344.55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期末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29,905,233.95 100.00 11,178,720.65 37.38 18,726,513.30
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一般风险组合 29,552,279.95 98.82 11,165,210.65 37.78 18,387,069.30
关联方组合 352,954.00 1.18 13,510.00 3.83 339,444.00
合 计 29,905,233.95 100.00 11,178,720.65 37.38 18,726,513.30
(接上表)
期初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34,031,089.20 100.00 3,167,744.65 9.31 30,863,344.55
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一般风险组合 33,607,100.20 98.75 3,154,234.65 9.39 30,452,865.55
关联方组合 423,989.00 1.25 13,510.00 3.19 410,4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