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明瑞1:关于收到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决定书的公告 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湖南省永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决定书,编号为:(2023湘11破申(预)1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于2023年5月4日决定对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 根据预重整申请人深圳瑞龙华置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的推荐,依据《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指 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湖南明瑞生和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