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65 证券简称:长宇股份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德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有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606,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06,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06,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对 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06,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四)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长宇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06,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结合公司实际运营中的具体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制定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董事会
领导下,通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在行业大环境非常不利的情况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3,647.62 万元,同比下滑 12.19%;实现净利润 9,105.48万元,同比增长 118.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579.66 万元,同
比增长 122.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67.89万元,同比下滑 31.7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06,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特别提示:本财务预算为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 2023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初步测算,结合 2022 年度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初步确定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总的预算指标为:
1、主营业务收入目标:2023 年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8 亿元;
2、年度净利润目标:2023 年计划实现年度净利润 4000 万元。
3、资本性支出目标:2023 年计划实现资本性支出 8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06,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
和未来经营计划,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68,964,923.31 元,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 6,896,492.33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
为 89,603,722.8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配的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0,606,061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础,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2,121,212.20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06,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06,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统计,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审计,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审计确认,关联交易的类型为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租赁和关联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581,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唐德林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初步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型为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租赁和关联担保,现请各位股东对附件中 2023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581,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唐德林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议案内容: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绩效调整,以考核后的结果,确定其最终薪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06,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说明和自我评价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司章程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会应当就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和自我评价。现制定了《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说明和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06,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总结 2022 年度以来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形成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06,06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增资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柔震科技”)为浙江长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的投资公司,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公司持有柔震科技 15.09%的股权。
2023 年 1 月 18 日,柔震科技设立新员工持股平台海宁市盈震企业管理合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