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30,084.64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4,920,759.37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资 0.00
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0.00
(5)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2,358,636.85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326.26
(7)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363,711.62
所得税影响数 686,772.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676,939.42
(八)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九)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其他应收款 5,834,748.19 7,734,748.19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0.00 5,700,000.00 0.00 0.00
动资产
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6,235,068.49
长期股权投资 7,099,135.74 9,630,129.74 8,180,132.06 8,227,998.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21,745.05 3,821,745.05 0.00 0.00
应交税费 680,113.56 733,053.74 990,145.08 1,005,047.53
其他应付款 4,448,451.35 22,579,517.90 35,759,938.52 45,004,104.04
盈余公积 1,612,009.92 1,710,681.99 849,954.22 854,740.89
资本公积 1,598,495.40 3,142,768.69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427,148.18 -10,023,106.27 111,396.99 -2,869,522.42
营业收入 186,399,319.73 87,686,405.98 151,166,204.50 71,179,063.91
营业成本 140,511,696.70 41,798,782.95 103,491,673.98 23,504,533.39
税金及附加 316,366.26 320,441.73 330,522.57 332,119.26
财务费用 4,405,672.49 6,211,532.34 3,089,942.52 2,585,470.12
投资收益 -171,032.24 1,333,859.47 210,161.15 479,790.6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5,916,109.67 0.00 -3,748,637.92
信用减值损失 1,200,911.98 800,911.98 0.00 0.00
所得税费用 -2,042,483.81 -2,142,483.81 0.00 0.00
净利润 223,510.53 -6,297,642.75 1,038,088.46 -1,938,044.28
2、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三、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相关规定。
本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差错更正原因之一
公司 2019 年与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了联营公司创丰易购工贸(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丰
易购”),依托合资各方的搜了网平台用户资源、央企集采平台资源和资金优势,沿产业互联网方向发展,集中开发运营工业品集采平台,为公司供资金和拓展国央企业务提供支持。经公司自查,公司和创丰易购对相关交易等事项的理解和会计处理存在偏差,主要系对于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期间发生的资金拆借、委托管理费、联营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①资金拆出和代付款项业务
为满足创丰易购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期间通过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扬州
市工品易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易购”)向创丰易购提供经营性借款 6,000,000.00 元,原借款期限为 3 年,按照年化 10%的利率计算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扬州易购误将该借款以及 2021 年代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富韬”)支付的2,000,000.00 元保证金当作偿还所欠创丰易购的借款处理,导致公司少计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及其相应的投资收益、预期信用损失和所得税费用。
②资金拆入和委托管理业务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追认或确认,创丰易购自 2020 年度开始陆续向扬州易购提供资金
拆借业务。创丰易购为确保其资金安全,约定拆借资金只能用于相关的采购业务支出,并对扬州易购行使一定的管理职权,公司的股东韩富平和深圳富韬为此提供相应的信用担保。发生资金拆借业务时,创丰易购以管理费名义按所拆借资金本金的 10%收取相应的报酬,扬州易购则按所拆借资金本金和年
化 10%的资金成本率确认资金拆借成本。根据 2023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相关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确认,资金拆借成本按借款本金及年利率 10%计算(与合资公司向扬州易
购拆出资金的成本计算方式一致),其他剩余报酬为创丰易购协助管理扬州易购业务所收取的管理费用。结合前述资金收支性质误判,由此导致扬州易购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分别少确认管理费用
3,748,637.92 元和 5,916,109.67 元,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分别多确认财务费用 504,472.40 元和少确
认财务费用 1,805,859.85 元,同时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分别少计其他应付款 3,244,165.52 元和
10,966,135.04 元。
③联营公司权益法调整
自投资创丰易购以来,公司 2021 和以往年度均以创丰易购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基础,并结合关联
销售交易抵消等调整因素影响,对经调整后的创丰易购净利润数据按公司所持股权比例 8%或 40%的
股比例进行权益法核算。2023 年 4 月 25 日相关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最终确认,基于搜了网方(即包
括公司、公司股东韩富平、公司原股东深圳市汇杰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的各级子公司的单称或统称)引荐业务产生的创丰易购净利润需根据原股东协议的约定按其融资规模计算并达到一定的规模(即保底净利润),创丰易购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