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旅游: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版)

2023年07月24日查看PDF原文
向 发行的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同意定向发 行的函存在不确定性。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不存在其他相关特有风险。
五、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1.  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河南宝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春江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

2.  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2)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认购协议约定的期限向公司支付认购款。
3.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本次发行并取得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
4.  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生效条件外,本协议无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5.  相关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自愿锁定承诺相关安排。本次新增股份将按照《公司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部分转让。

6.  特殊投资条款

    无。
7.  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甲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向乙方返还认购价
 款及产生的相应利息(按照验资账户内实际产生的利息为准):由于主管机关或政府部门 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履行不能,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如果本 次股票发行在认购截止日实际认购数未达到预定股票发行数量的 30%,或者本次股票发 行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 函,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
8.  风险揭示条款

    l、在认购甲方股票之前,乙方应认真阅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等有关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和通知,并密切关注相关制度调整。挂牌公司股票价 格可能因多种原因发生波动,乙方应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2、甲方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9.  违约责任条款及纠纷解决机制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 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乙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 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 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六、中介机构信息
(一)主办券商

 名称                                  安信证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项目负责人                            王亚辉


 项目组成员(经办人)                  李斌

 联系电话                              010-66581780

 传真                                  010-66581780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                                  河南思敬律师事务所

 住所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5 号 3 号楼 8 层 805-
                                        806

 单位负责人                            姚怀宾

 经办律师                              梁国兴、王鑫

 联系电话                              0371-55980588

 传真                                  0371-55980588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金运大
                                        厦 B 座 13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先云

 经办注册会计师                        孟祥征、徐东升

 联系电话                              0371-60955125

 传真                                  0371-60955125

(四)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
                                        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金阳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                            周宁

 经办人员姓名                          -

 联系电话                              010-58598980

 传真                                  010-58598977

七、有关声明
(一)申请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张海明              裴将                任玉梅            王希廷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

张自强
________
全体监事签名:

张天丽                卢延银              张立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海明              张自强                宋福丽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张荣乾                  余梦

________            ________

                                          河南宝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23 年 7 月 24 日
(二)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_____________

                          张洪梅

                                                              2023 年 7 月 24 日
    控股股东(盖章):春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陈海文

                                                              2023 年 7 月 24 日
(三)主办券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定向发行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

                    王亚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廖笑非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4 日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定向发行说明书,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专
业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律师对申请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
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办律师签
名:

                      梁国兴              王鑫

机构负责人签名:

                    姚怀宾

                                                            河南思敬律师事务所
                                                                  (加盖公章)
                                                              2023 年 7 月 24 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定向发行说明书,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专业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申请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
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签名:

                        孟祥征              徐东升

机构负责人签名:

                      张先云

                                                              2023 年 7 月 24 日
八、备查文件

    (一)《河南宝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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