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专利归博士隆所有,本学院对此无异议”。
此外,根据程志毅出具的书面说明,“本人及本人学生参与博士隆相关专利研发,主要系根据博士隆与武汉大学签署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由博士
隆委托武汉大学进行技术开发,均已明确约定公司享有独立申请专利的权利,或者本人利用博士隆物质技术条件,兼职从事的相关开发,相关专利权属归属于博士隆,不存在侵害武汉大学或者其他单位的知识产权问题,亦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任何潜在争议或纠纷,博士隆享有的相关专利权真实、合法、有效”。
(4)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崔俊佳系湖南大学教授、蒋浩当时系崔俊佳学生,在崔俊佳带领下参与了相关事项。崔俊佳及蒋浩参与申请的专利,系在工作之余给予公司技术指导。根据湖南大学汽车车身先进设计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出具的书面说明,“自 2017 年以来,崔俊佳为博士隆提供技术咨询与技术指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崔俊佳在工作之余为博士隆专利撰写提供文字修改及内容优化建议,并不直接参与相关专利技术的日常研发工作。博士隆组织开发的专利均系博士隆利用自身物质技术条件自主研发完成,未利用湖南大学及本实验室提供的相关研发手段、技术、资金、工具和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或资源,相关专利归博士隆所有,本实验室对此无异议”。
此外,根据崔俊佳出具的书面声明,“本人及本人学生作为发明人参与申请的相关专利,本人及学生仅对该等专利申请材料提供了一些文字修改及内容优化建议,相关专利均系博士隆利用自身物质技术条件自主研发完成,不属于本人在湖南大学的职务发明,不存在侵害湖南大学或者其他单位的知识产权问题,亦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任何潜在争议或纠纷,博士隆享有的相关专利权真实、合法、有效”。
(5)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张旭系长沙理工大学老师,经崔俊佳推荐与公司开展技术交流,根据张旭出具的书面声明,“本人作为发明人参与申请的相关专利,均系博士隆利用自身物质技术条件自主研发完成,不属于本人在长沙理工大学的职务发明,不存在侵害长沙理工大学或者其他单位的知识产权问题,亦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任何潜在争议或纠纷,博士隆享有的相关专利权真实、合法、有效。
(6)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高骏逸于 2014 年年底已实际退出相关技术开发项目,毕业后未入职公司,作为发明人申请专利时处于待业状态。根据高骏逸出具的书面声明,“本人参与研发的博士隆的相关专利技术不存在侵害其他单位知识产权问题,亦不涉及其他单位职务发明问题;相关专利技术系
利用公司的相关物质技术条件所自主研发及申请取得,公司享有的相关专利权真实、合法、有效。本人与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任何争议或者潜在纠纷。”
(二)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是否存在竞业禁止问题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公开渠道核查,公司原始取得的专利主要系利用公司自身物质技术条件并自主研发完成,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竞业禁止问题。
公司涉及原任职单位的部分发明人王飞、史可军、汤正斌、毛小成、舒雪亮、雷家新、郭红平、刘洋、丁家金、才华、李彬、李文光已出具《关于未与原任职单位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的声明》,“1、本人与原任职单位不存在违反关于保密或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事项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2、本人不存在侵犯原任职单位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的情形,不存在与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方面的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公司涉及原任职单位的发明人刘闯、胡锦文、张万峰、李志强、刘振刚、张倩已从公司离职,在公司任职期间担任辅助性岗位且未从事核心研发工作,其参与申请的专利均系利用公司的相关物质技术条件由公司自主研发取得;且经本所律师通过公开渠道核查,前述人员不存在涉及竞业禁止的未决纠纷及潜在纠纷,公司与前述人员的原单位亦不存在竞业禁止纠纷,因此公司原始取得的专利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竞业禁止问题。
此外,公司出具了书面声明,“公司已授权专利的发明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完成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害其他单位知识产权问题,亦不涉及原任职单位职务发明问题,相关专利技术均系公司发明人利用公司的相关物质技术条件所自主研发及申请取得,公司享有的上述专利权真实、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原始取得的专利不存在其他单位的职务发明或作品问题,亦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竞业禁止问题。
四、结合公司产品结构和下游客户分布情况,说明公司产品更新换代、下游客户需求变动、进入下游客户合格供应商等具体情况对公司业务持续开展和公司产品市场规模拓展的影响;
(一)公司产品结构和下游客户分布情况
1、公司产品结构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5,274.87 99.50% 14,498.33 98.55%
拉铆连接件 10,599.01 69.04% 9,706.69 65.98%
压铆连接件 2,693.68 17.55% 2,434.07 16.55%
复合连接件 1,057.49 6.89% 1,548.99 10.53%
其他连接件 924.69 6.02% 808.58 5.49%
其他业务收入 76.60 0.50% 212.77 1.45%
合计 15,351.47 100.00% 14,711.10 100.00%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公司的主要产品是以钢材及铝材等金属材料为原料,通过冷镦、表面处理、热处理等制造工艺生产的铆接类紧固件产品,应用于汽车及 IT 等行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拉铆连接件、压铆连接件、复合连接件和其他连接件。
2、公司下游客户分布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对应的终端
项目 客户/品牌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 1,506.83 9.82% 2,001.54 13.61% 奇瑞汽车
公司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1,466.96 9.56% 970.18 6.59% 一汽大众
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对应的终端
项目 客户/品牌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864.10 5.63% 646.58 4.40% 上汽大众
及其子公司
鸿富锦精密工业(武 826.21 5.38% 786.41 5.35% 富士康
汉)有限公司
安徽必达新能源汽车产 765.18 4.98% 43.86 0.30% 奇瑞汽车
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720.38 4.69% 1,042.53 7.09% 长城汽车
合计 6,149.66 40.06% 5,491.10 37.34% -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分布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燃油汽车行业及 3C 行业等,其中大部分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及燃油汽车行业的客户。
(二)公司产品更新换代、下游客户需求变动、进入下游客户合格供应商等具体情况对公司业务持续开展和公司产品市场规模拓展的影响
1、公司产品更新换代情况对公司业务持续开展和公司产品市场规模拓展的影响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公司的主要产品是以钢材及铝材等金属材料为原料,通过冷镦、表面处理、热处理等制造工艺生产的铆接类紧固件产品。公司的紧固件产品主要通过铆体自身或外界压力产生塑性变形来实现铆接,变形的位置通常在专门设计的部位,属于不可拆卸的静连接,因此定制化属性较强。公司新产品一经开发,在相关终端产品(以汽车各车型为代表)的生命周期内通常能够形成较为稳定的供应地位。因此,公司产品的更新换代较大程度上取决于终端产品的更新换代情况。公司新产品的推出节奏通常与公司配合下游客户进行初期产品设计、方案评审等前期开发,以及实现量产的节奏相关。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汽车品质要求的提高以及整体需求的多元化,我国汽车企业不断加快产品及产线的更新换代速度。全新车型开发周期已由原来的
4 年左右缩短为 1-3 年,改款车型由原来的 6-24 个月缩短至 4-15 个月。汽车车
型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以及新车上市后的持续升级改款需求,为汽车整车制造业及上游零配件行业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空间。新兴市场的汽车零部件厂商有机会通过新车型的合作研发进入整车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在汽车产业链中获得更大
的话语权,实现“弯道超车”,这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因此,公司能否与下游客户紧密配合,从产品设计开发初期即参与研发工作,获得客户认可和供应商资质,使自身产品进入相关终端商品的供应链并增强用户粘性,决定了公司能否持续稳定经营并拓展产品市场规模。在当前汽车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公司面临着巨大机遇与挑战。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通常以汽车主机厂实际使用需求为导向,参考产品技术标准,利用设计选型数据库进行选型匹配,深度参与终端产品的设计开发及量产工作,为客户提供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连接技术和产品成套解决方案,从而有效拓展产品市场,保证业务持续稳定开展。
在汽车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的背景下,公司积极为各品牌的新车型提供紧固件综合解决方案,大力拓展产品市场规模。例如,公司在燃油车领域耕耘多年,形成了稳定的供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