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
3 基本情 注册资本:2,265.3986 注册资本:5,530.7972 根据公司最新经营情
况 万元住所:钟祥市东桥 万元住所:钟祥市南 况进行了更新披露
序 内容 前次申报及挂牌期间披 本次申报披露内容 差异原因
号 露的信息
镇楚天大道 269号法定 湖新区富水路 8号法
代表人:蒋大胜 定代表人:张威
公司总股本为 公司总股本
股权结 2,265.3986万股,共 11 5,530.7972万股,共 根据公司最新股权结
4 构 名股东,其中 7名为自 14名股东,其中 10名 构及股东持股情况进
然人股东,4名为机构 为自然人股东,4名为 行了更新披露
股东 机构股东
历史沿 披露公司自 1990年 11 披露公司自 1990年 11 根据公司最新情况进
5 革 月至 2015年 11月的股 月至今的股本形成及 行披露
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变化情况
实际控 根据最新的公司股权
6 制人、 蒋大胜 王桂萍 和经营情况等进行更
控股股 新
东
董事:蒋大胜、蒋威、 董事:王桂萍、蒋大
王东升、廖敏、程志毅 胜、张威、廖敏、程
董事、 监事:胡娟娟、王勇、 志毅监事:刘军、袁
7 监事、 何新林高级管理人员: 桂林、黎杰高级管理 根据董监高变动情况
高级管 蒋大胜、蒋威、王东 人员:张威、程志 进行更新披露
理人员 升、黄正国、李光才、 毅、李文光、罗明、
陆培宽、刘军、王华 易红其
珍、杨振洪
股东所 披露截至前次公开转让 披露截至本次公开转 根据最新的股东股份
8 持股份 说明书签署日股东股份 让说明书签署日股东 限售情况进行补充披
的限售 限售安排 股份限售安排 露
安排
公司主营业务系铆接件 公司从事连接紧固件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主营业 售,主要产品包括抽芯 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根据最新情况进行了
9 务 铆钉、拉铆螺母、压铆 拉铆连接件、压铆连 更新披露
螺母、非标异型紧固 接件、复合连接件等
件、密封铆塞、自攻螺 各类连接紧固件产品
纹嵌套和钞箱电子锁等
披露了公司最新取得
不动产 披露了公司当时持有的 的不动产权清单(包 根据申报时点对公司
10 权 主要固定资产、房屋租 括房产证、土地使用 实际不动产权情况进
赁情况 权证等)、房屋租赁情 行更新
况
无形资 公司共拥有 2 项商标、 公司共拥有 2 项商 根据最新情况进行了
11 产 39项专利 标、111项专利、2 项 更新披露
域名、1项著作权
关联 具体详见前次挂牌时披 具体详见本次申报的 根据报告期内实际情
方、关 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之 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 况及相关规定披露关
12 联关系 “第四节公司财务”之 四节公司财务”之“九、 联方、关联关系及关
及关联 “五、关联方关系及关 关联方、关联关系及 联交易
交易 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申报披露的信息与前次申报挂牌及挂牌期间披露的信息存在部分差异,主要原因是两次申报间隔时间较长,公司相关情况发生了变化。本次申报,公司根据报告期内的最新情况对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更新。
二、公司股东适格性、股权清晰性等情况,新增重要股东的相关信息是否完整披露,摘牌期间股权托管及股权变动的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争议,并说明确权核查方式的有效性
(一)公司股东适格性、股权清晰性等情况,新增重要股东的相关信息是否完整披露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有股东共计 14 名,其中合伙企业股东 4 名,自然人股东10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桂萍 1,450.0000 26.22
2 蒋大胜 1,321.2242 23.89
3 达晨创丰 852.8560 15.42
4 隆盛投资 308.4542 5.58
5 杨官珍 300.0000 5.42
6 李国斌 300.0000 5.42
7 吴锋 243.0000 4.39
8 仕名投资 205.8454 3.72
9 博鑫投资 182.1740 3.29
10 胡建军 150.0000 2.71
11 程志毅 106.9400 1.93
12 肖冰 53.3034 0.96
13 张威 50.0000 0.90
14 李友珍 7.0000 0.13
合计 5,530.7972 100.00
根据公司股东出具的《股东关于股东适格性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及承诺》《股东关于股份是否存在信托、代持、质押、锁定、特别转让安排等转让
限制情形或对赌、回购、承诺等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书面声明》及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股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关于股东适格性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信托、委托代持(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单一或联合各种形式之委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的安排,公司股权清晰。公司股东具体情况已在本次挂牌的《法律意见书》“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三)公司的现有股东”中披露。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挂牌期间不存在新增股东;公司摘牌期间,公司通过增资及股份转让的方式引进了 4 名股东,即王桂萍、程志毅、吴智泉、张威。具体情况已在本次挂牌的《法律意见书》“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之“(一)公司的设立及股本变更情况”之“14、2019 年8 月,博士隆有限第五次增资及第四次股权转让”及“15、2022 年 8 月,博士隆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中披露。
(二)摘牌期间股权托管及股权变动的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争议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起终止挂牌,终止挂牌后,由于公司股东未超 200 人,未在股权托管或登记场所进行股权托管,由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以制定股东名册的方式进行管理。摘牌期间的股权变动情况详见本次挂牌的《法律意见书》“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之“(一)公司的设立及股本变更情况”之“14、2019 年 8 月,博士隆有限第五次增资及第四次股权转让”及“15、2022 年 8 月,博士隆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摘牌后的历次股份变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办理了必要的外部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摘牌后历次股本变动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或争议。
(三)确权核查方式有效性
针对公司摘牌期间股权变动情况,本所律师采取了以下确权核查方式:
(1)查阅公司摘牌期间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会议文件、股份转让协议、增资协议、股份转让款及增资价款支付凭证,确认公司增资、股份转让的合法有效性;
(2)访谈公司股东并查阅股东填写的调查表,确认公司摘牌期间股权变动 是否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确认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 权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
(3)查阅公司现有股东出具的声明,核查其是否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 股权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让受限情形、股权争议或纠纷等情形;
(4)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