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

2023年08月15日查看PDF原文
行价格为 8.00 元/股,公司发行前股本为 61,000,000 股,发行后
股本为 81,333,334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发行后市值约为6.51 亿元。

  发行人 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2,727.73 万元、4,103.49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的标准,也符合“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的标准;发行人 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9.06%、12.46%。

  综上,发行人满足《上市规则》2.1.3 规定的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最近两年
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的条件。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和财务指标标准,即《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套指标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bei Hongyu New Packaging Materials Co.,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                          61,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陈佰涛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1998 年 11 月 3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3 日

        住所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 1 号

                      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多层复合包装膜袋、铝纸塑复合包装膜
                      袋、真空镀膜、注塑制品、透气膜、个人卫生材料、医用卫生材
      经营范围      料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
                      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彩印复合包材产品、吹膜产品及注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      主要为下游行业客户提供塑料彩印复合膜、食品级注塑容器以及
                                            透气膜产品

      所属行业                        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邮政编码                                443113

        电话                              0717-7734709

        传真                              0717-773403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ybaocai.com

      电子邮箱                            ir@hybaocai.com

    信息披露部门                              证券部

  信息披露联系人                            蒋慧婷

 信息披露联系人电话                      0717-7734709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法人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酵母”),其持有公司股份 39,650,000 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48.75%(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46.99%(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市国资委,宜昌市国资委持有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琪集团”)100.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安琪集团直接持有安琪酵母 38.06%的股权,为安琪酵母的控股股东,宜昌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姓名          职位          关系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任职期间
                                            量(股)    量(股)

 席大凤          无        董事、总经理  18,299,800.00        0.00      -

                            邹华蓉之母

 邹华蓉    董事、总经理        无              0.00        6.10  2022.2.25-
                                                                      2025.2.25

 蒋慧婷      董事会秘书        无              0.00        24.40  2022.2.25-
                                                                      2025.2.25

 马忠兰    监事王东之配偶      无              0.00      912.56      -

    注: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东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安琪酵母授予 18,000 股股票,而直接持
有安琪酵母 0.00207%股份,进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0.00135%股份,目前处于限售状态;公司副总经理邓锐之配偶刘琛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安琪酵母授予 10,000 股股票,而直接持有安琪酵母 0.00115%股份,进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0.00075%股份,目前处于限售状态。

  其中,邹华蓉因在二级市场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买入安琪酵母 200 股股票,而直接持有安琪酵母 0.00002%股份,进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0.00001%股份;蒋慧婷因在二级市场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买入安琪酵母 600 股股票,而直接持有安琪酵母0.00007%股份,进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0.00004%股份;马忠兰因在二级市场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买入安琪酵母 20,000 股股票,而直接持有安琪酵母 0.00230%股份,进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0.00150%股份。邹华蓉、蒋慧婷、马忠兰买卖安琪酵母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安琪酵母的公开信息及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不涉及内幕交易。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没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限售安排等内容

  此次公开发行无员工持股计划参与。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

        股东名称                                  权行使前)            权全额行使后)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1)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安琪酵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3)若 宏 裕 包 材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39,650,000  65.0000  39,650,000    48.7500    39,650,000          牌 上 市 后 发 生 资 金 占 用 、违 规 担 保 、  控股股东
                                                                                      46.9880 虚 假 陈 述 等 严 重 违 法 违 规 情 形 , 自

                                                                                            前 述 违 法 违 规 情 形 发 生 之 日 起 ,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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