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53,583.55 6,360,050.24 法定代表人:熊振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红艳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不适用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不适用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不适用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不适用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不适用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不适用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不适用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 □是 √否 不适用 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 □是 √否 不适用 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不适用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不适用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不适用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一、16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预计负债为公司因召回存在设计缺陷的设备可能发生的召回成本。期初余额为 2022 年尚未召回的设备可 能发生的召回成本,2023 年上半年已基本完成召回,余额将在年度内结清。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爱科凯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凯能”或“本公司”)系爱科凯能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2 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经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5746102505M,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311,616.00 元,法定代表人:熊振宏,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 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5 层 503 室。公司营业期限:2003 年 01 月 27 日至长期。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组装生产激光医疗设备:Ⅲ类:Ⅲ-6824-1 激光手术和治疗设备;医疗器械Ⅱ、 Ⅲ类的批发;研发光电子技术;转让自有技术;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维护、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云龙、熊振宏。 挂牌时间:2013 年 11 月 15 日 证券简称:爱科凯能 证券代码:430351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本公司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如果发生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 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折算。期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 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7、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