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彤禄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2023年09月07日查看PDF原文
售通系统记录的实际收到的货品信息,如有差异需
                查找差异原因并联系非直送方式下的送货方查看原始单据并沟通反馈
                调整差异。

      对账结算  公司上游采购为买断方式,通常为先款后货,公司与上游供应商进行
                定期对账结算、开具发票。

                客户在零售通平台进行购买下单,零售通平台接收并记录销售订单,
      销售订单  财务部每月导出零售通平台销售订单明细,根据销售订单状态区分当
 销              月确认收入明细和发出商品明细。

 售              客户成功下单后,菜鸟仓库根据订单信息实施发货,公司按月导出零
 收  销售出库  售通交易数据明细,并根据订单状态信息确认收入或计入发出商品两
 款              种情形处理。

 环              根据月度订单明细,按照客户确认签收收货情况,分成可以确认收入
 节  确认收入  或计入发出商品两种记账模式,分别制作销售发票确认收入并结转成
                本和移库单调拨至零售通在途仓确认发出商品。

      结算收款  平台每月自动结算,财务按照支付宝收款流水记录银行收款日记账。

 存              公司可实时查看并掌握零售通平台存货变动和余额信息,定期与零售
 货  平台仓管  通平台、菜鸟仓库系统对账、盘点,可以对存货实施及时有效的管控
 管      理    。

 理

  在销售环节,客户在零售通平台进行购买下单,商品的发货、结算、售后管理均由零售通平台负责,相关交易信息和数据完整记录在零售通平台后台。


  综上,阿里巴巴平台完善的销售、结算、仓储物流系统可以满足公司零售通平台业务经营的管理和内控需要,公司业务系统无零售通销售订单记录具有合理原因,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核算等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记录、核算零售通渠道相关收入、成本、存货情况的业务系统及方式

  公司在 ORACLE 系统记录、核算零售通渠道相关收入、成本、存货情况。记录、核算方式具体如下:

 业务  控制环                  记录、核算收入、成本、存货方式

 环节    节

                1、直送方式:公司业务人员跟踪并确认采购订单实施情况,核对采购
                收货情况及零售通仓库入库记录,确认无误后在ORACLE系统确认收货
                形成【货品收据】。ORACLE系统根据【货品收据】生成暂估存货凭证
                。

 采购  采购入  2、非直送方式:公司业务人员在ORACLE系统创建【移库单】,并通知
 环节  库      自租仓库或第三方物流公司仓库将货物发送到零售通仓库。仓库发货
                后,根据【移库单】生成【货品实施单】。零售通仓库收到商品并入
                库后生成入库记录,业务人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制单员关联【货品实
                施单】填制【货品收据】,ORACLE系统的存货仓库从自有仓或第三物
                流公司仓转移至零售通对账仓。

                财务部每月导出零售通平台销售订单明细,根据销售订单状态区分当
 销售  销售出  月确认收入明细和发出商品明细,并分别在ORACLE系统制作【销售订
 环节  库、确  单】和【移库单】,根据【销售订单】制作【销售发票】确认收入、
        认收入  结转成本,根据【移库单】将零售通对账仓库存调拨至零售通在途仓
                ,确认发出商品。

 存货  平台仓  每月导出零售通平台库存数据与ORACLE系统零售通对账仓结存数核对
 管理    管理  ,查找差异原因并调整ORACLE系统零售通对账仓存货结存。


    二、关于贸易商分销模式。请公司:①说明获取贸易商分销客户的主要方式及开展贸易商分销的必要性;列示报告期各期前十大贸易商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股东情况、员工人数、合作背景及合作年限、销售产品、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并说明是否存在新设即与公司合作的贸易商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非法人贸易商及合理性,公司与贸易商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②按性质(个人、法人)列示报告期各期贸易商构成及增减变动情况、地域分布情况、公司各期对其销售内容及金额。③说明对贸易商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选取标准、日常管理与维护、是否具有统一的进销存信息系统等;对个人贸易商销售、回款的内部控制措施。④说明亿滋推荐公司与马静合作的原因,公司向马静销售商品品牌是否仅为亿滋,合作次年即发生大额销售的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销售内容为亿滋品牌商品的客户是否仅向公司采购该品牌,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⑤报告期各期,亿滋所推荐贸易商的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内容(是否仅为亿滋品牌)、定价机制,相同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其他贸易商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一)说明获取贸易商分销客户的主要方式及开展贸易商分销的必要性;列示报告期各期前十大贸易商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股东情况、员工人数、合作背景及合作年限、销售产品、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并说明是否存在新设即与公司合作的贸易商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非法人贸易商及合理性,公司与贸易商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1、获取贸易商分销客户的主要方式及开展贸易商分销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获取贸易商分销客户主要通过品牌方推荐、行业人员推荐介绍以及公司业务人员通过公开信息找寻等。贸易商客户通常是具有区域分销、零售资源渠道的区域型企业,其主要下游目标市场往往集中于某一省、市区域,由于其更了解区域终端消费需求、更具备区域供应链资源能力优势、更接近终端消费市场、更灵活的掌握一个区域内的各类分销和零售渠道等,因此,贸易商渠道能够满足公司特定战略需要,能提升公司货品在全国的覆盖区域,布局拓展新的市场,扩大分销规模,消化调节库存规模和优化库存结构,建立更加完善的销售网络,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列示报告期各期前十大贸易商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股东情况、员工人数、合作背景及合作年限、销售产品、金额及占比、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期前十大贸易商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  占比  毛利率
                                                        额

          1  湖南四海友诚食品有限公司                1,256.87  3.68%  2.63%

          2  湖南益湘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769.34  2.25%  -1.54%

          3  南京瑄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05.69  0.89%  12.91%

          4  杭州起创贸易有限公司                    305.01  0.89%  12.81%

2023 年    5  上海绿享贸易有限公司                    270.41  0.79%  4.98%

 1-2 月    6  杭州大茂科技有限公司                    247.95  0.73%  14.23%

          7  西安好食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236.73  0.69%  15.06%

          8  马静                                    200.00  0.59%  -11.73%

          9  北京惠而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84.60  0.54%  4.73%

          10  长沙金果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170.99  0.50%  8.78%

          1  湖南益湘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3,048.31  1.67%  -9.81%

          2  马静                                  2,669.57  1.46%  -7.45%

          3  湖南穗琳商贸有限公司                    2,268.09  1.24%  2.24%

          4  福德美企业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2,004.33  1.10%  0.40%

2022 年    5  湖南四海友诚食品有限公司                1,940.17  1.06%  -0.72%

  度      6  上海岑速贸易有限公司                    1,936.06  1.06%  -8.87%

          7  湖南汇之祥医药有限公司                  1,838.01  1.00%  7.69%

          8  上海绿享贸易有限公司                    1,702.36  0.93%  2.92%

          9  杭州起创贸易有限公司                    1,411.52  0.77%  20.81%

          10  上海续彤贸易有限公司                    1,391.10  0.76%  0.64%

          1  福德美企业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4,415.91  2.76%  -1.06%

          2  湖南吉兴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3,778.21  2.36%  -6.50%

          3  湖南益湘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2,096.32  1.31%  -10.30%

          4  上海续彤贸易有限公司                    1,916.65  1.20%  -8.35%

2021 年    5  湖南穗琳商贸有限公司                    1,353.70  0.85%  -7.07%

  度      6  南京瑄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64.94  0.48%  1.86%

          7  北京惠而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643.17  0.40%  1.96%

          8  杭州起创贸易有限公司                    599.93  0.38%  10.43%

          9  上海绿享贸易有限公司                    534.29  0.33%  -3.04%

          10  武汉皓越丰商贸有限公司                  498.75  0.31%  6.72%

注:销售金额占比系对贸易商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以上统计口径为贸易商客户单体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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