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要求。但是,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放量可能会相应增加,如果公司对于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给公司带来罚款、责令改正、停工整改等行政处罚,从而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学领域的制造企业,部分原材料和产品具有可燃、强腐蚀等危险性,对储存和运输有特殊的要求,同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化学反应有一定的危险性。公司采用微通道反应降低反应危险性,为确保安全经营,公司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等生产管理制度,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但是,未来如果由于生产装置意外发生故障、员工操作不当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仍可能会引起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从而威胁生产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给公司带来罚款、责令改正、停工整改等行政处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不动产抵押、专利质押风险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将拥有的部分不动产、专利等资产质押、抵押给相关方的情形,用于为公司的融资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部分资产仍处于抵押、质押状态。因此,若公司发生逾期偿还本息或其他违约情形、风险事件导致抵押权人、质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质押权,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租赁房屋存在权属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除拥有自有房屋建筑物外,还存在租赁房屋建筑物的情形,其中,公司租赁的总部办公区域存在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而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的情形。尽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并不会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但可能存在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
物被相关部门处罚或责令拆除的情况,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6、募投项目短期影响经营业绩或未来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包括“智能制造产业园(基地)建设项目”,旨在将微通道连续反应技术成果进行转化并实现市场推广与应用。虽然公司在该技术领域已有十年以上的经验积累,但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属于公司新开拓业务,报告期内收入占比较低,未来存在市场开拓风险。
此外,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因此在短期内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或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未实现既定目标,公司则可能面临无法按既定计划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 年 8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西安万德能源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61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其主要内容
2023 年 9 月 11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417 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你公司的申请,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北交所)同意你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股票简称为“万德股份”股票代码为“836419”。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应按照本所规定和程序办理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的手续。
二、你公司应做好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业务规则的培训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义务,确保持续规范运作。
三、你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及本所各项业务规则,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三)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四)证券代码:83641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9,258,104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92,258,104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3,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9,593,953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9,593,953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9,664,151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52,664,151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000,000 股(不含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3,000,000 股(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一、重要承诺”及“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相关内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一、重要承诺”及“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选择的具体标准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上市标准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套指标,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
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二)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 8.93 元/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发行后总股本为 8,925.8104 万股,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及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计算(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市值为 7.97 亿元(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2 年度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4,983.81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18.17%。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2.1.3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即“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和财务指标标准,即《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套指标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n Wonder Energy Chemical Co., 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 69,258,104.00 元
法定代表人 王育斌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1998 年 11 月 2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20 日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团结南路 30 号检测楼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合成材料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
助剂销售;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
装备制造;涂料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经营范围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批发;土地使用权
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物业
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公司专注于微通道连续反应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应用,主营业务为油
主营业务 品添加剂、石油炼剂、油田化学品以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邮政编码 710000
电话 029-88994199
传真 029-84266234
互联网网址 www.xawonder.com
电子邮箱 yq@xawonder.com
信息披露部门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联系人 杨青
信息披露联系人电话 029-88994199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
发行人由党土利、王育斌两名自然人共同控制。2015 年 10 月 30 日,党土
利与王育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2022 年 11 月 21 日,上述二人签订《一致
行动协议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了一致行动的相关约定,两人构成一致行动,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党土利持有万德股份 2,089.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7%,
王育斌持有万德股份 1,175.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8%,两人合计持有万德股份 3,265.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15%。
本次发行后,党土利持有万德股份 2,089.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1%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及 22.65%(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王育斌持有万德股份 1,175.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