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4375 证券简称:富友昌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市富友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富楹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使得挂牌公司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由冯春、菅舒娟、菅舒敏变更为冯春、菅舒娟、菅舒敏、富楹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冯春、菅舒娟、菅舒敏、富楹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具体为富楹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冯春 控制 4、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二、变更后(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 富楹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告编号:2023-025 合伙类型 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安乐社区关口二路 15 住所 号智恒产业园 4 栋 401 实缴出资 2,000,000 成立日期 2023 年 7 月 21 日 主营业务 自有资金投资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实际控制人名称 冯春 冯春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出资额占合伙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企业总出资额的 85%。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否 - 三、(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股东冯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300,000 股至富楹投资 (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后,富楹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 股份由 0 股变更为 300,000 股,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一致行动人认定的相 关法律法规,富楹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冯春,与挂牌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故增加富楹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由原冯春、菅舒娟、菅舒敏变更为冯春、菅舒娟、菅舒敏、 富楹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一致行动人的变更,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资产、人 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性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否 公告编号:2023-025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否 -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否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否 -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 批准程序 - 批准程序进展 - (三)限售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权益变动 与收购》第 2.2.3 条规定:“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人数发生 变化,但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挂牌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变化情况公告即可。同时,挂牌 公司应当比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所持有的股份办理限售手续;限售期为自其成为一致行动人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 公司将尽快办理限售。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 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富友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