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农种业: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年09月1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 康农种业                                          证券代码: 837403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 553 号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二零二三年九月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1,316.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
                      不超过 1,513.40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股数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
                      量的 15%(即不超过 197.4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
                      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
定价方式              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协商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9 月 5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公开发行失败。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需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于截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所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相关内容。公司提请投资者需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收入结构相对单一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杂交玉米种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杂交玉


米种子销售收入分别为 10,766.65 万元、13,177.81 万元和 18,423.6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97.59%、94.17%和 97.04%,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尚未涉足水稻、小麦等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领域。虽然公司基于育种经验并结合所在地政府导向在报告期内逐步新增了魔芋种子和中药材种苗等业务作为杂交玉米种子的补充,但是由于公司进入上述业务领域时间较短,尚未形成完善的市场覆盖和品牌价值,因此上述两项业务所实现的收入亦尚未形成规模,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来源依然主要依靠杂交玉米种子。

  虽然公司杂交玉米种子业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品牌认可度,且公司正在积极拓展东华北、黄淮海等种植区域内的产品销售,但是收入结构相对单一会使公司抗风险能力有所下降。当下游市场环境因政策因素、自然条件因素或病虫害因素等发生不利变化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会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二)业务地域集中风险

  农业种植受到气候、水文、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区域性,不同省份乃至同一省份的不同地区都会因其气候环境、土壤条件和作物病虫害等因素的差异对作物品种的适应性有不同的要求。同时,不同地区种植户、农户的种植习惯、种植偏好亦不尽相同。因此,种子销售具有明显的区域化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区域为西南地区(包括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等)以及湖北省和湖南省,销售区域集中度较高;2021 年以来,公司依托于桦单 568、吉农玉 198、吉农玉 218 等品种逐步进入了北方春播区和黄淮海夏播区的玉米种子市场。如果未来公司的传统优势区域受产业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出现销售受阻,或者公司在新进入区域的产品推广、市场认可度不及预期,可能会使公司出现产品滞销、收入下滑、费用提升等情况,进而对公司的业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制种与销售不同期引发的供需风险

  玉米种子的制种与销售具有显著的季节性特征,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周期中,产品销售时点要显著滞后于制种采购时点。

  以公司主要制种区域西北地区为例(主要包括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司通常在
每年 2 月至 3 月预计未来一个销售季度(当年 10 月至次年 9 月)拟销售的品种和各品种预
计销售情况,并根据预计情况与制种单位确定当年的制种品种和制种面积,并向制种单位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每年 4 月至 5 月,公司将亲本种子交付制种单位并由制种单位播种;每年 9 月至 10 月,制种单位收获玉米鲜穗并经穗选、烘干、脱粒等工序后成为毛种并销售给公司。公司在每年 10 月至次年 3 月将毛种经过精选、包装等工序生产成为面向终端用户的产品,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在每年 10 月至次年 6 月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其中主要的生产

和销售时点集中在每年 10 月至 12 月期间。

  从以上生产经营周期可以看出,公司的经营模式中制种采购环节会大幅前置于生产销售环节,这要求公司每年在制定制种计划时需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客户和终端用户偏好并结合自身新品种推广情况准确预估未来一个销售季度(即当年 10 月至次年 9 月)的拟销售品种情况和各品种计划销量。如果相关预测过于激进,后续产品销售不达预期,则会造成库存积压,在降低公司资金周转效率的同时还会引发潜在的存货减值风险;如果相关预测过于保守,后续产品销售远超制种规模,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乃至出现被竞争对手抢占既有市场份额的情况。

  综上所述,由于种子行业固有的制种与销售不同期特点,公司将面临一定的供需关系预测不准确的风险,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四)品种迭代风险

  玉米种子品种具有明显的生命周期,随着旧品种进入衰退期和新品种的不断推出,旧品种的市场销量和销售毛利率都会出现显著下降。因此,种子企业需要在新品种开发方面持续投入,不断选育高产、稳产和抗逆性良好的新品种并经过审定后推向市场才能保证其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但是,新品种的选育周期长、投入成本大,且在研发过程中会受到亲本资源、育种技术、选育经验、种植周期限制和外部市场偏好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因此新品种选育自身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选育出的新品种是否具有推广价值,能否充分满足各种环境条件的要求,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区域适应性试验和生产试验,并达到审定标准通过审定后才能进行推广种植。因此玉米种子新品种的开发、选育和审定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选育或合作选育的玉米品种通过审定数量分别为 19 个、24 个和 19
个(其中国审品种 8 个、6 个和 2 个),说明公司具有较强的品种开发选育能力。公司研发
费用分别为 676.05 万元、775.61 万元和 815.20 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6.02%、5.47%和
4.12%。虽然公司研发费用率较高,但由于公司当前销售规模仍相对较小,导致公司研发投入的绝对金额依然较同行业跨国公司和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距,也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选育出更多、更优良的新品种。

  因此,玉米种子产品不断推陈出新这一行业固有特点使得公司面临着品种迭代风险。如果公司无法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选育出受到市场认可和欢迎的新品种,将会面临市场份额流失和经营业绩下降等风险。


  (五)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2.56%、37.24%和 32.71%,其中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43.90%、37.30%和 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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