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齿轮:公开转让说明书

2023年09月19日查看PDF原文
终止经营

  (一)持有待售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范围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确认条件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已经获得批准。

  3.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列报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二)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十四、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房地产。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比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按月计提折旧。

  2.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比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按月进行摊销。
  十五、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固定资产折旧

  1.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以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公司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10-15                5.00                6.33-9.50

  运输设备          4                  5.00                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3-10                5.00                9.50-31.67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公司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和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复核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方法,如有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十六、在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在以借款进行的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公司对于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七、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的范围

  公司的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二)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其中,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间的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公司将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公司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4)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能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2.借款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十八、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一)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二)后续计量

  1.计量基础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次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采用直线法/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十九、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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