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齿轮:公开转让说明书

2023年09月19日查看PDF原文
桂芬  公 司 股  25.00      2022.01.27-2027.01.26 无    履行中
                            东

(四) 担保合同
□适用 √不适用
(五) 抵押/质押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主体名称                    朱建望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规范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3 年 6 月 7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1、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有
                                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进行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新设或收
                                购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
                                性机构,不会自行或协助他人/其他机构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
                                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
                                以避免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
                                或间接的业务竞争;2、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
                                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等经营性机构将不与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 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等经营性机构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
                                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
                                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3、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研究开发、引进的或与他人/
承诺事项概况                    其他机构合作开发的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有关的新产
                                品、新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优先受让、经营的权利;
                                4、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拟出售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保证本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
                                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5、本人确认本
                                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作出,本人不会
                                利用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除本人外的
                                其他股东权益的经营活动;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
                                将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同业竞争,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或公
                                司除本人以外的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
                                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或盖章之日
                                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全国股转公司、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不得从事与
                                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相关责任主体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所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公
                                司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4、如果因本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将归
                                属于公司,如果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承诺
                                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承诺主体名称                    朱当、陶国俊、吴文政、徐晓凌、季煜、缪菊萍、邹明、杨
                                红卫、朱建望、李晶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规范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3 年 6 月 7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1、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有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企业进行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新设或收购从
                                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性机
                                构,不会自行或协助他人/其他机构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
                                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以
                                避免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
                                间接的业务竞争;2、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
                                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等经营性机构将不与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 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等
                                经营性机构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3、
                                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研究开发、引进的或与他人/其他
承诺事项概况                    机构合作开发的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有关的新产品、
                                新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优先受让、经营的权利;4、
                                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拟出售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保证本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5、本人确认本承
                                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作出,本人不会利
                                用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除本人外的其
                                他股东权益的经营活动;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将
                                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同业竞争,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或公司
                                除本人以外的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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