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乘风流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2023年09月22日查看PDF原文
管理咨询;经营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阀门的研发、制造、销售及阀门的维修维保服务。

二、 股份挂牌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乘风科技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总量(股)                        22,429,061

 每股面值(元)                        1.00

 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

 是否有可流通股                        否

(二) 做市商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股东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 规定。

    (2)挂牌规则的相关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应当按照下列安排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限售,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申请挂 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限售,每批解除限售的 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限售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 12 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 该股票的限售安排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 售安排。

    (3)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自愿限售情形及其他限制

  除前述法律法规、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售之外,股东持有的股份无自愿限售情形及其他限制。

2、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适用 √不适用
3、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是否为控          挂牌前 12 个月  因司法裁决、                    本次可公
 序                持股数量              是否为董  股股东、  是否  内受让自控股  继承等原因而  质押股  司法冻结  开转让股
 号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事、监事  实际控制  为做  股东、实际控  获得有限售条  份数量  股份数量  份数量
                                            及高管  人、一致  市商  制人的股份数  件股票的数量  (股)  (股)    (股)
                                                        行动人              量(股)        (股)

 1  成都天驹投    21,057,125    93.88%  否        是        否                  0            0      0        0        0
      资管理有限

      公司

 2  成都安途投      910,621    4.06%  否        否        否                  0            0      0        0        0
      资管理有限

      公司

 3  成都茂地投      461,315    2.06%  否        否        否                  0            0      0        0        0
      资管理有限

      公司

 合      -        22,429,061  100.00%    -        -        -                0            0      0        0        0
 计
(四) 挂牌条件适用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                                            制定

  共同标准    公司治理制度                  监事会议事规则                                            制定

                                                关联交易制度                                              制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定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  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是

人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是否为公司高管              是

                              最近 24 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  □是 √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

                              罚未执行完毕

                              最近 24 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  □是 √否
                              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

                              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最近 12 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是 √否
                              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

合规情况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  □是 √否
                              政处罚

                              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是 √否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

                              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股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情形  □是 √否
                              尚未消除

                              申请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  □是 √否
                              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

                              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的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是否为负值              □是 √否

审计情况                      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不低于 1 元/股                          √是 □否

                              持续经营时间是否少于两个会计年度                          □是 √否

股本情况                      股本总额(万元)                                          2,242.9061

差异化标准——标准 1
√适用 □不适用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标准 1            净利润指标(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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