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乘风流体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2023年09月22日查看PDF原文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规范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3 年 9 月 15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
                                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乘风科技及其下属子
                                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
                                与投资任何与乘风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乘风科技及其下属
                                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
 承诺事项概况                    参与投资任何与乘风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
                                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
                                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乘风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
                                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乘风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
                                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
                                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
                                纳入到乘风科技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乘风科技
                                存在关联关系期间以及关联关系消除之后的十二个月内,
                                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正常履行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将向乘风科技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承诺主体名称                    丁骐、张俊、曾品其、王毅、丁珂、李勇、李建云、代群
                                芳、刘生贵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3 年 9 月 15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乘风
                                科技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
                                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
                                商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乘风科技《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与乘风
                                科技签订正式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使交
承诺事项概况                    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
                                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交易过程中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乘风科
                                技提供比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切实维护乘风科
                                技及其他股东的实际利益;

                                3、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乘风科技利益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作为乘风科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
                                销。

承诺履行情况                    正常履行

                                如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乘风
                                科技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主体名称                    成都天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骐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承诺主体类型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其他与本次申请挂牌相关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3 年 9 月 15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和业务独立作出如下承诺:

                                1、资产完整性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
                                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
                                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
                                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对与生产经
                                营有关的主要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支配公司资
                                产、资金或者越权干预公司对其资产的经营管理而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产生,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位或领
                                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公司在员工管理、社会保障、工薪报酬
                                等方面均独立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