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科曼:公司章程

2023年10月2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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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三)本章程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3)提供担保;(4)提供财务资助;(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10)签订许可协议;(11)放弃权利;(12)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一百八十八条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
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一百八十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第一百九十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
“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章程实施中,若出现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时,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九十二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无正文)

                                        北京依科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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