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律师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中国”“天眼查”“企查查”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等,除本法律意见书正文部分之“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之“(一)公司的环境保护”部分披露的行政处罚的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中国”“天眼查”“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等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联合惩戒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中国”“天眼查”“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等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联合惩戒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除本法律意见书已披露情形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存在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不涉及公司主要产品以及核心技术等关键资源要素,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挂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除此之外,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形。
十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鉴于商业银行为了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控制,其向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及日常资金流转的需求增加,公司贷款需求和结算频率同步增长。基于贷款和结算的便利性考虑,公司存在以下“转贷”情形:
序 贷款金额 贷款
号 贷款银行 (万元) 贷款时间 利率 转贷时间 转贷方
(%)
1 江苏银行 500.00 2021.02.01- 4.00 2021.02.01 芜湖朗信
2022.01.27
序 贷款金额 贷款
号 贷款银行 (万元) 贷款时间 利率 转贷时间 转贷方
(%)
工商银行 2021.03.09- 2021.3.10/2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2 500.00 2022.03.04 4.00 021.3.11 限公司
3 浙商银行 200.00 2021.02.22- 4.35 2021.2.22 芜湖朗信
2021.04.28
工商银行 2021.04.28-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4 1,500.00 2021.10.14 4.00 2021.4.8 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22.01.01- 2022.01.04/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5 500.00 2023.01.01 4.00 2022.01.05 限公司
农业银行 2022.01.18-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6 1,000.00 2023.01.17 3.95 2022.01.18 限公司
南京银行 2022.01.24-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7 1,000.00 2023.01.20 4.00 2022.01.20 限公司
8 宁波银行 2,000.00 2022.01.07- 3.20 2022.01.07 芜湖朗信
2022.03.29
宁波银行 2022.01.19-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9 400.00 2022.03.29 3.20 2022.01.19 限公司
10 光大银行 800.00 2022.01.24- 4.00 2022.01.24 芜湖朗信
2023.01.23
江苏银行 2022.02.18-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11 1,000.00 2022.11.17 3.95 2022.02.18 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2.03.04-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12 1,000.00 2023.03.03 3.80 2022.03.04 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22.03.04- 2022.03.07/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13 500.00 2023.03.03 4.00 2022.03.09 限公司
14 江苏银行 700.00 2022.03.15- 3.95 2022.3.16 芜湖朗信
2022.12.14
15 宁波银行 1,000.00 2022.04.18- 3.20 2022.4.18 芜湖朗信
2022.06.27
16 宁波银行 700.00 2022.05.09- 3.20 2022.05.09 芜湖朗信
2022.06.27
工商银行 2022.06.06-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17 980.00 2023.06.01 4.00 2022.06.08 限公司
18 建设银行 1,500.00 2022.06.07- 3.80 2022.06.08 芜湖朗信
2023.06.06
2022.06.15- 芜湖朗信电气有限公司/张
19 苏州银行 2,000.00 3.80 2022.06.16 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限
2022.12.14 公司
张家港农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20 村商业银 1,000.00 2022.06.23- 3.80 2022.06.23
行 2023.06.22 限公司
序 贷款金额 贷款
号 贷款银行 (万元) 贷款时间 利率 转贷时间 转贷方
(%)
建设银行 2022.06.13-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21 1,500.00 2023.06.12 3.80 2022.06.14 限公司
农业银行 2022.07.06- 张家港市汇琨电子制造有
22 440.00 2023.07.05 3.90 2022.07.07 限公司
23 宁波银行 1,700.00 2022.08.09- 3.20 2022.08.09 芜湖朗信
2022.09.29
24 农业银行 6,900.00 2022.09.28- 3.20 2022.09.28 芜湖朗信/张家港市汇琨电
2023.09.27 子制造有限公司
2022 年末,公司对转贷行为进行了规范整改。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到期的转贷借款均已按期还本付息,未到期的转贷借款余额为 6,900.00万元,公司保证将在贷款到期后按时还本付息,并承诺未来将采用自主支付的方式解决流动资金需求。
2023年6月19日,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园区支行出具证明:“自2021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朗信电气有限公司”)与我行的业务合作均在正常的授信范围内进行,所获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