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400081 证券简称:R 保千里 1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10 月 30 日,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千里”)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责任有限公司向保千里发送了《关于对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3】7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保千里予以监管警示,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明,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挂牌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挂牌规则》)第 1.6 条、第 3.2.2 条 的规定。 根据《挂牌规则》第 1.8 条、第 7.2 条、第 7.3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