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硕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83.58 8.06%
中国台湾 三志盟有限公司 26.00 2.51%
新加坡 Yokogawa ElectricAsia Pte Ltd. 24.31 2.34%
续:
注册地 项目 2022 年 占外销收入比例
中国 时硕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2,167.19 52.54%
日本 横河电机株式会社 1,707.90 41.41%
中国台湾 香港商尚龙企业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120.02 2.91%
美国 BETE FOG NOZZLE INC 48.05 1.16%
中国台湾 三志盟有限公司 42.34 1.03%
续:
注册地 项目 2021 年 占外销收入比例
中国 时硕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1,703.83 48.62%
日本 横河电机株式会社 1,428.00 40.75%
中国台湾 香港商尚龙企业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276.67 7.90%
中国台湾 三志盟有限公司 43.21 1.23%
新加坡 Yokogawa ElectricAsia Pte Ltd. 32.18 0.92%
注:1、时硕科技(西安)有限公司的收入主要为人民币结算直接出口的销售。
2、横河电机株式会社、Yokogawa Electric Asia Pte Ltd.披露的金额为公司对其境外单体销售收入,未
包含同一控制下境内其他公司的收入。
3、因时硕科技的地址为保税区,具体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 12 路 1 号西安关中
综合保税区,2021年至 2023年 1月,对其销售需要报关,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收入确认按照出口报关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因此将其划分为外销收入。2023年 2 月,时硕科技获批“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时硕科技可开出增值税发票,无需报关,后将其划分为内销收入。
C、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
公司与横河电机株式会社签订框架协议,公司与其他主要外销客户基本不签订框架协议,以单次订单合同为准。客户会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订单至公司,订单内容主要包括产品规格参数、出口交货方式、合同金额、交易条款等。
D、境外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产品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
E、订单获取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主要境外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直接向公司下单,公司通过客户推荐等方式拓展境外客户。
F、定价原则
公司外销产品的定价原则主要为成本加成。
G、结算方式
公司与外销客户主要以人民币、美元进行计价和结算,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转账。
H、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外销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 3 个月,外销客户按照信用期结算,报
告期内未发生较大变动。
I、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与境外客户以外币美元结算,仅个别境外客户以人民币结算,其中外销主要客户中时硕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与公司以人民币结算。
汇率波动会对汇兑损益产生影响,报告期内,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5 月 2022 年 2021 年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84,650.54 -195,223.33 -7,691.10
营业收入 46,936,650.30 108,517,250.54 93,212,888.15
净利润 6,075,392.31 13,707,311.22 9,447,351.82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占营业 -0.18% -0.18% -0.01%
收入的比例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占净利 -1.39% -1.42% -0.08%
润的比例
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负号”表示汇兑收益,“正数”表示汇兑损失。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5 月,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1%、-0.18%和-0.18%,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08%、-1.42%和-1.39%,总体占比较小,汇率波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进口国和地区的进口、外汇等政策变化以及国际经贸关系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A、出口退税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生产企业,出口产品享受“免、抵、退”优惠,报告期内,公司出口货物退税率均为13%。
B、出口国和地区的进口、外汇等政策变化以及国际经贸关系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出口国及地区以日本、新加坡、美国、德国为主,报告期期初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出口国和地区的进口、外汇等政策未有重大改变。
报告期初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外销业务主要出口国和地区的进口、外汇等政策以及国际经贸关系未有重大改变,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③主要境外客户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及资金往来
主要境外客户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及资金往来。
(3) 按生产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4) 按销售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分类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收入冲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间 客户 产品 冲回原因 影响金额 原确认收入时间
2021 年 多个客户 铸造件 销售退回 661,795.97 2021 年
2022 年 多个客户 铸造件 销售退回 881,738.65 2022 年
2023 年 1-5 月 多个客户 铸造件 销售退回 64,388.78 2023 年 1-5 月
合计 - - - 1,607,923.40 -
注:公司销售退回均为主营业务收入。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5 月,公司跨期冲回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66.18 万元、88.17 万元和
6.4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71%、0.81%和0.14%,金额及占比均较低,主要是质量问题退货,涉及的主要产品为铸造件,公司不存在异常或重大的跨期收入冲回情况。
4. 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营业成本分析
1. 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公司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如下:
(1)生产流程
公司主要采取“按需定产+合理预测”的生产模式,即制造部根据客户的订单量结合库存、产能等状况按照客户要求的产品规格与参数制定生产计划。此外,公司通过参考主要客户往期需求量,合理储备存货,灵活调整生产计划。具体产品生产的内部组织活动为:经营部接到客户的订单后,结合库存情况,以交货期、运输距离和生产能力、产品品种为主要依据,将订单发送至公司制造部,制造部根据客户需求、图纸、参数等确定产品结构及生产工艺过程并形成生产计划单;资材物流部根据生产计划单形成物料需求,组织原材料采购;原材料采购到位后,制造部按照产品制造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质量部负责保证每批次原材料采购质量、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工序检验以及产成品出厂检验,产品检测完成后统一入库,按照合同规定的批次发送给客户。
(2)主要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和归集过程
公司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并在生产成本中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分别核算,月末按当月完工入库产成品和月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进行生产成本分配。
具体核算方式及流程如下:
①直接材料的归集
公司产品直接材料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料、母合金、废铁、碳钢等黑色金属,以及钼铁、镍、铬等稀有金属;辅料主要包括锆砂、锆粉、莫来石、蜡料、硅溶胶等。公司财务部每月根据领料单归集原材料的实际领用数量,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原材料出库成本,计入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②直接人工的归集
公司直接人工主要归集车间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等薪酬费用。公司财务部每月根据人力部核算的当期员工工资表,归集生产员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③制造费用的归集
制造费用包括各车间或者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加工费、运杂费、水电费等。每月按车间归集当月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3)成本分配
每个产品对应产品代码,根据产品代码下的期初在产品信息、本期领料信息和产成品数量,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将直接材料分配到每个产成品上,直接材料分配过程:产成品直接材料金额=(期初在产品金额+本期领料金额)/在产品与本期领料合计数量*产成品数量;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按照约当产量法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4)产品成本结转方法
公司产品实现销售后,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确认为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公司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按照销售数量及加权平均成本结转相应销售产品成本。
公司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符合收入、成本配比原则。
2. 成本构成分析
(1) 按照产品(服务)分类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