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购份
拟认购份 对应挂牌公
序号 参加对象 职务类别 额占比
额(份) 司股份比例
(%)
(%)
1 高禄生 董事长 7,800,000 35.45% 4.46%
2 肖世昌 董事 1,000,000 4.55% 0.57%
3 张建生 董事 100,000 0.45% 0.06%
4 李孟德 副总经理 300,000 1.36% 0.1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 12,800,000 58.18% 7.33%
其他参与主体合计
合计 22,000,000 100.00% 12.59%
注:“拟认购份额对应挂牌公司股份比例”以本次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参与主体拟认购份额、拟认购份额对应挂牌公司股票数量、拟认购份额占比以及拟认购份额对应挂牌公司股份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拟认购份额 拟认购份额对应 拟认购份额对应
号 姓名 职务 (份) 挂牌公司股票 挂牌公司股份比
(股) 例(%)
5 高梓峰 财务部副部长 4,000,000.00 2,000,000.00 2.29%
6 赵雨生 总经理助理 2,500,000.00 1,250,000.00 1.43%
7 贺宋明 车间员工 2,500,000.00 1,250,000.00 1.43%
8 林超 总经理助理 500,000.00 250,000.00 0.29%
9 罗慧香 综合办公室主任 400,000.00 200,000.00 0.23%
10 易志浩 主办会计 400,000.00 200,000.00 0.23%
11 周建军 车间员工 400,000.00 200,000.00 0.23%
12 高云利 业务主管 300,000.00 150,000.00 0.17%
13 廖云 生产供应部长 200,000.00 100,000.00 0.11%
14 曾辉 业务主办 200,000.00 100,000.00 0.11%
15 代宏 主办会计 100,000.00 50,000.00 0.06%
16 张旭日 副总经理助理 100,000.00 50,000.00 0.06%
17 曹备 技术部副部长 100,000.00 50,000.00 0.06%
18 阳新运 业务主办 100,000.00 50,000.00 0.06%
19 唐伟 车间主任 100,000.00 50,000.00 0.06%
20 陶勇 车间员工 100,000.00 50,000.00 0.06%
21 高卓鹏 车间员工 100,000.00 50,000.00 0.06%
22 韩勇 绝缘成型件车间 100,000.00 50,000.00 0.06%
主任
23 李方 车间员工 100,000.00 50,000.00 0.06%
24 刘斌 层压管棒车间主 100,000.00 50,000.00 0.06%
任
25 周启伟 车间员工 100,000.00 50,000.00 0.06%
26 唐彩球 车间员工 100,000.00 50,000.00 0.06%
27 邓姣 车间员工 100,000.00 50,000.00 0.06%
28 曾城 车间员工 100,000.00 50,000.00 0.06%
合计 12,800,000.00 6,400,000.00 7.33%
注:“拟认购份额对应挂牌公司股份比例”以本次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存在实际控制人,存在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高禄生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直接持有公司19.51%的股
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禄生先生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对公司现有及未来的战略布局、业务发展及规范管理具有重要影响。
肖世昌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直接持有公司5.63%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世昌先生负责公司销售工作,对公司近年来销售业务的不断拓展起到重要作用。
高禄生先生和肖世昌先生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既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资格要求,又表明了公司管理层与员工共进退的态度,可以增强参与对象的信心,进一步调动公司其他管理者和参与对象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高禄生先生拟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平稳运行和公司控制权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高禄生先生和肖世昌先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占比情况,以及选择员工持股计划而非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考虑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占比情况
参与对象高禄生直接持有公司19.51%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参与对象高梓峰与高禄生系父子关系;参与对象高云利与高禄生系兄妹关系;参与对象高卓鹏与高禄生系叔侄关系;参与对象陶勇与监事会主席陶春系姐弟关系;参与对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世昌和高云利与高禄生系一致行动人。参与对象张建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参与对象李孟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参与对象易志浩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易江洲系父子关系。参与对象贺宋明系董事曾松青配偶的兄弟姐妹。
除前述情形外,参与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述参与对象合计持有份额共16,600,000份,合计占比74.45%。
(2)公司选择员工持股计划而非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考虑如下:
①根据《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如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普通员工无法参加。通过采用员工持股计划的形式,能够让有意愿、有资格、有能力、有条件的员工都有机会参与到公司共同发展中,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稳步实现。
②公司董监高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之日满72个月,限售时间较长,能够增强董监高与公司之间的粘性,发挥董监高带头作用,起到良好示范,更好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设置较长的限售期,故未再单独设置绩效考核指标。
③公司与部分市场案例相比,折价率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占比均处于合理水平。
此外,公司选择员工持股计划而非股权激励,也是考虑到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程序的便捷性,以及方便实施后的股权管理。
综上,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根据《监管指引》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所做出的选择,不存在刻意规避《监管指引》中关于绩效考核条件等相关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
(3)高梓峰认购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担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财务工作,系公司骨干员工,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条件。高梓峰认购份额、认购比例是充分考虑了员工岗位的重要性、对公司的贡献,结合员工的个人意愿及资金情况而最终确定的,具有合理性。
(4)赵雨生认购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赵雨生于2007年加入公司,担任子公司汉罗特总经理,主持其运营、管理等全面工作,系公司骨干员工,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条件。赵雨生认购份额、认购比例是充分考虑了员工岗位的重要性、对公司的贡献,结合员工的个人意愿及资金情况而最终确定的,具有合理性。
(5)贺宋明认购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贺宋明于2013年加入公司,担任层压管棒车间班长,系公司引拔件工段骨干员工,其符合员工持
股计划的参与条件。贺宋明认购份额、认购比例是充分考虑了员工岗位的重要 性、对公司的贡献,结合员工的个人意愿及资金情况而最终确定的,具有合理 性。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一) 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共 22,000,000 份,成立时每份 1 元,资金总额
共 22,000,000 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
√员工合法薪酬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来源,其他来源主要为家庭储蓄、合法借款等自筹资金。
挂牌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况。
挂牌公司不存在杠杆资金。
挂牌公司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次参与对象最终认购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