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21 证券简称:金誉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 基本情况
股东吴志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11.5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459,65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540,35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
押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本次质押股份用作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三) 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吴志祥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67,157,719、64.30%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25,368,290、48.22%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17,000,000、45.00%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一)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30,000,000 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枞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 21.43%,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18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二)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72,000,000 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41.12%,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三)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30,000,000 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枞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 17.13%,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4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批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四)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30,000,000 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 14.53%,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11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22年 2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五)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26,000,000 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2.59%,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7)。
(六)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20,000,000 股有限
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占当时公
司总股本 8.51%,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22 年6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
(七)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30,000,000 股无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 12.77%,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见公司于 2022年 9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5)。
(八)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26,000,000 股有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1.06%,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 1 月 30 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九)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30,000,000 股有限
售条件股质押给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2)。该笔
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
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
告》(公告编号 2023-052)。
(十)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20,000,000 股有
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8.51%,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止。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44)。
(十一)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20,0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
行。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31)。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8 日披
露的《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十二)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21,000,000 股(其
中 8,668,421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331,579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9 月 5 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十三)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30,000,000 股
(其中 4,459,65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540,35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7)。
该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
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股权解除
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1)。
(十四)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26,000,000 股无
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内
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6)。
(十五)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10,0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
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
(十六)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10,0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股质押给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具体
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
(十七)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股东吴志祥以 20,0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股质押给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18 日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9)。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