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太湖远大 证券代码: 87374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453.20 万股(含
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
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
发行股数 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17.98 万股(含本数),包括采用超额配售选
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不超过 1,671.18万股(含本数)
每股面值 1.00元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
定价方式 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
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
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预计发行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年 11月 25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公开发行失败。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环保型线缆用高分子材料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主材包括 PE 树脂、EVA 树脂等,辅材包括阻燃剂、偶联剂、抗氧剂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与石油价格相关度较高,受到国际热点事件、宏观经济周期、市场需求和汇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未来持续大幅上涨,或者公司产品售价未随着原材料成本变动作相应调整,公司生产成本将显著增加,因此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经营风险。
(二)应收类款项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6,558.08 万元、21,826.31 万元、27,015.50 万元和
34,690.53 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提升,应收账款逐期增长。公司客户主要为线缆生产商,如果
未来上述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应收类款项回款放缓甚至无法顺利收回,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宏观经济增速趋缓及线缆行业景气度下行的背景下,下游客户需求、竞争对手策略均有可能发生一定变化,市场竞争存在加剧的可能。如果公司产品议价能力下降或未能采取有效手段实现降本增效,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滑、市场份额下降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发展。
(四)境外销售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分别为 3,465.56 万元、7,934.54 万元、19,177.51 万元和 9,978.58
万元,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4.23%、7.41%、13.77%和 13.69%,境外销售规模增长较快。公司产品境外销售主要销往巴基斯坦、马来西亚、越南、土耳其、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如若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环境、经济景气度及购买力水平、经贸关系、关税及非关税壁垒以及行业标准等政治经济政策因素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到公司主要业务资源的延续,亦或美元等主要结算货币汇率发生大幅的不利变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五)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制造领域,间接运用于电力、轨道交通、通信、新能源、建筑等众多领域,其产品性能不仅直接影响到相关系统、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产品设计有缺陷,则可能造成较大的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如果公司未来无法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导致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会给公司的业绩造成不良影响。
(六)经营活动现金流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810.23 万元、-20,735.67 万元、-15,145.98万元和-18,886.98万元,剔除票据贴现影响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33.33万元、521.31万元、1,639.90万元和-12,220.13万元。受经营性应收项目、存货增加等
因素影响,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
润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主要通过债务融资和自有资金满足发展需要。若未来公司剔除票据贴现影响后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仍较低,且公司无法通过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方式合理筹措资金及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则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方面将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行业政策、税收政策、市场环境、公司经营模式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证天业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 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苏公 W[2023]E1459 号),发表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太湖远大 2023 年 1-9 月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太湖远大 2023年 9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91,469.50万元,较 2022年末增长 11.08%;负债
总额为51,798.42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2.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9,671.08万元,较
2022 年末增长 24.79%。2023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11,340.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36%;2023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628.3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344.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0%。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稳中有升。
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经公证天业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说